编者按:四川省决定停止对自行车的注册登记和牌证管理制度,取消牌证收费项目,由自行车销售商免费在车身上打印购车发票号码。
城镇居民中没丢过自行车的恐怕不多,一个人丢过几辆也是常有的事,丢了以后能找回来的才算稀奇。公安机关对自行车实行牌证管理,本来是为防止自行车丢失或被盗,保护人民群众的私有财产,既然没尽到管理责任,就没有权力向自行车主收费。四川取消这项收费,实事求是,顺应民心,值得全国各地效仿。
很多政府部门、执法机关的墙上都写着“我们的权力是人民给的,我们的责任是为人民服务”之类的话。但是有谁统计过:在各种收费或行政审批事项中,早已时过境迁应该废止的、只收费不服务的、名为利民实为扰民的,甚至成为某些地方或部门谋利手段的又有多少?应该取消的不仅是自行车牌照这一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