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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取消自行车牌证管理制 买自行车不用上牌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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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2月05日04:52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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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记者祝齐攀)四川省从现在起立即停止对自行车的注册登记和牌证管理制度,取消牌证收费项目。这是记者昨日从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的。据悉,为确认自行车权属,只须销售商在车身上打印购车发票号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行政审批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省级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要求,省政府决定取消第六批行政审批项目,从即日起(12月4日),取消省经贸委、省交通厅主管的3项行政审批项目,同时在全省范围内不再对自行车实行注册登记和牌证管理制度。
省政府要求全省公安机关立即停止对自行车的注册登记和牌证管理制度,立即取消自行车牌证收费项目,停止收费并继续加强对被盗自行车的治安管理工作。为便于确认车主权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责成自行车销售商家免费为新购车者在车身上打印购车发票号。
权威解释
省审改办有关负责人:牌证管理制度已无存在必要
公安机关对自行车实行牌证管理,对防止自行车丢失、被盗,打击偷盗自行车的犯罪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私有财产的安全起到了一定作用。但是,从实际效果和群众的反映看,丢失或被盗的自行车能物归原主的极少,没有达到实行牌证管理的预期目的,说明自行车牌证管理与自行车丢失、被盗之间没有必然的内在联系。从现实看,多数人已不再把自行车作为家庭的大件来看待了,不少丢失或被盗者基本没有报案。同时,多数丢失或被盗都与个人停放和保管不妥有关,属于个人行为和责任问题,并不属于政府的行政审批事项。所以,省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充分讨论和会商后决定,省公安厅要尽快行文,立即停止核发自行车分合式牌证,没有启用分合式牌证的地方,都要立即停止实行其它形式的自行车牌证管理制度。
省物价局收费处有关人士:牌证收费项目同时取消
省政府决定取消自行车分合式牌证的行政审批事项后,自行车牌证的收费项目理当立即停止,物价部门将按照省政府决定,尽快予以取消,并向社会公告。
市民声音
记者在街头随机采访了一些市民。庆云南街的陈先生说,这个决定太好了!他说,公安部门一直负责给自行车上牌证,可是,当自行车丢了后,能物归原主的很少。既然没尽到管理责任,就没有权力向自行车主收费。
红星路的赖小姐则担忧,不再实行牌证管理了,其安全问题就更大了。她希望尽快制定其它有效的管理办法。
同时被取消的另3项行政审批项目
省经贸委主管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认证”项目;省交通厅主管的“异地经营道路旅客运输和货物运输服务业的审批”、“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资质审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除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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