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的农民,今年几乎不用交一分钱的税费。宁波市先从村集体而不是从村民中征收相当于农业税的金额,然后宁波市通过转移支付如数返还,“一征一补”,从而“事实上停征了农业税”,“实现农民零负担”(《21世纪人才报》12月3日)。 “三农”问题,是近年来困扰中国的大问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给农民减负,让农民休养生息,中央实行了税费改革。今年4月3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明确指出,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将在全国范围推开。从今年起,全国停征农业特产税,改征农业税,并计划在5年内消除农业税。这个消息对于8亿中国农民来说,无疑是一个天大的喜讯,但如何逐步落实,还需要进一步摸索、探讨,笔者认为宁波的做法值得推广,原因有三。 首先,农业税的起征点对农民有失公平。起征点即征税起点,达不到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并超过起征点的按全部数额征税。根据这个原则,一个普通城市工作人员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是800元,800元以下不征税,而一个农民一年的年纯收入仅为2476元(2002年数据),每个月才200元多一点,还要缴税,显然有失公允。 其次,由农业税衍生出来的乱摊派、乱收费、乱集资,是农民负担重的根源,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头税(农业税)轻,二税(提留统筹)重,三税(集资摊派)是个无底洞”。据经济学家们调查,中国的农业税每年300多亿元,但由此衍生出来的各种摊派、收费和集资,却达到了3000亿元。要从根源上解决这个问题,就要从农业税上去着手。 最后,加入WTO之后,中国的农业受到了很大的冲击。世界上很多发达国家不仅不征收农业税,还给农民大量补贴,2000年,美国对耕地的补贴为每公顷100-150美元;而欧盟诸国,对农业的补贴每公顷达到300-350美元。我们不仅没有补贴,还要征税,如此怎么跟发达国家竞争呢?我们至少可以通过中央财政补贴的方式,来取消农业税吧。 目前,中国已基本具备取消农业税的条件:其一,农业各税收入在全国税收总收入中所占比重逐年减小,政府支出对农业税的依赖性大大减弱。其二,经济的快速发展,税收收入的快速增长和国家财力的不断增强,为减免农业税奠定了强大的物质基础。 因此,笔者非常赞同浙江省农办副主任顾益康所说:“农民与工人同为国家公民,针对农民的农业税应该停征”,“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统一城乡税制,解决三农问题。”取消农业税一方面可以让农民减负增收、缩小城乡居民收入的差距;一方面可以扩大内需。另外,还可以帮助农民迎接“入世”后带来的挑战,提高中国农业的竞争力,为中国的发展带来新的推动力。 (作者 望松)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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