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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腐败千夫所指 治理教育乱收费深受欢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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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2月08日09:41 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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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大连12月8日电 (记者赵华)我国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力度,在2003年达到空前的高峰,众多中小学校长因乱收费而“落马”。
在教育部通报的8起乱收费案件中,就有江西省上栗县金山中学校长、副校长因违规收费5.52万元被撤职;上海普陀区江宁学校因收取139.2万元的择校生赞助费,校长被免职;山西省乡宁县光华中学违规收取复习费和中考复习跟踪测试试卷费12785元,校长被撤职。
被撤职或免职的还有:宁夏9名校长、辽宁5名校长、湖北76名校长……
今年2月,中纪委第二次会议提出反腐倡廉要深入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被列为第一条;
5月,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等六部委建立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系会议制度,要求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农村小学和初中实行“一费制”、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实行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
8月,教育部部长周济在治理乱收费工作会议上强调:学校乱收费,校长要撤职;
9月,国务院七部委在全国范围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2003年上半年价格举报情况表明,仅半年时间价格部门就查处教育乱收费价格违法案件7374件,教育乱收费成为群众举报的三大热点之一。
教育乱收费花样名目之多,令人眼花缭乱:一些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收取择校费、赞助费、补课费、中考费、转学费、水费、电费、自习费、基建费、计算机费、耳机费、资料费、取暖费,以及各种强化班、提高班、特色班、重点班、实验班的费用等;一些基层政府则通过中小学校征收教育事业费附加、农业税、农业特产税、敬老院费、保安费、集资费、危房改造费、代课教师工资、超计划生育罚款、社会抚养费等;还有一些社会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强行订阅报刊杂志,推销保险、食品、学具等。
一些城市热门中小学择校费或赞助费数额之高令人瞠目结舌:哈尔滨一所重点小学的择校费要3.5万元,北京一所著名小学的择校费今年已涨到7万元。
据分析,“择校热”的起因很大程度上是办学不均衡,学校与学校间存在较大差异。而一些地方政府为追求政绩,在政策上、资金上、师资上向示范学校、名校倾斜,人为拉大名校与普通校之间的距离,使优质教育资源更为稀缺,家长们为了孩子受到好的教育只好接受越涨越高的择校费。
同时,教育收费管理不到位,使教育乱收费愈演愈烈。一方面允许学校收费,另一方面与教育收费相关的政策、制度却并不完善、不透明、不规范,教育收费管理漏洞颇多。一些学校、地方政府趁机混水摸鱼,搭车收费,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收费标准。
一些专家指出,教育乱收费已成为社会痼疾,不仅危害教育发展,也影响社会的公平与进步。而治理教育乱收费仅靠撤几名校长、定几条“高压线”远远不够,必须标本兼治。来年,要采取措施,千方百计防止教育乱收费反弹,防止它借别的新名义卷土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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