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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要工钱行为过激要付代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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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2月09日10:41 燕赵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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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董世杰)辛辛苦苦干活挣钱,只因要账时一时冲动,做出过激行为,3000多元的工钱只能要回1596元。昨天,尽管杜女士拿到了工钱,但她的心里仍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
今年9月份,杜女士带领20多名民工在省少管所工地干活。到最后,项目经理却没有把工钱结完,共欠了她3000多元。
昨天,记者随同市劳动监察大队执法人员来到省少管所工地。项目经理说,11月17日,杜女士爱人齐某在北二环附近一工地要另一笔工钱时,将工地负责人杨某打伤。经天苑派出所调解,责成齐某赔偿杨某医药费500元,从杜某所得工资中扣除。
昨日傍晚,经劳动监察大队领导再三调解,项目经理终于答应,给杜女士一个工程的工资,另外一个工程因为杜女士的施工队是马路边上请的工人,不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工程还须返工,并扣除医药费500元,这样3000多元的工资,杜女士只拿到1596元。
针对这场劳动纠纷,石市劳动监察大队董力强副队长说,民工讨要工钱,也不要有过激行为,这样会使问题复杂化,情节严重还要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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