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石家庄:百余民工打爆“追讨热线” |
|
|
| NEWS.SOHU.COM 2003年12月09日10:42 燕赵晚报 |
|
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我要“揪”错】【推荐】【字体:大 中 小】【打印】 【关闭】 |
|
|
整个上午,石市劳动监察大队的李志聪抽空喝了4大杯水,可他还是渴得要命。昨日,新闻大厦中最热闹的地方是燕赵晚报热线室,最忙碌的人是石市劳动监察大队的工作人员和本报热线员。
在昨日上午本报追讨热线开通的四个小时里,约有100多条追讨热线打了进来,三部热线电话铃声不断。拨打本报追讨热线的打工者有的是咨询相关政策法规,有的是投诉用人单位,更有不少读者亲自赶到本报向劳动监察人员现场投诉。
单位“蒸发”,谁能帮我?
“压根儿就找不到人!”不少来电者在讲完自己的遭遇时,介绍欠自己工钱的老板现状,常常会这样说。王先生就是这种情形的受害者。
王先生一直在省城搞装修,在2000年被一公司欠下2万多元的工钱,后来虽然每年都去讨债,但一直不能全部讨回来。他只能每年去“撞运气”,每次能要回一二千元就算是不错了。但就是这样,对方在“不情愿”地给了两年后,在王先生日前再去讨账时,竟然不见了踪影。老板从圈内“蒸发”了,不仅人找不到,几个能找到他的电话也成了空号。向他身边的一些熟人进行打听时,对方也说不知道。
找不到人,那账怎么讨?对于这种情况,劳动监察大队的工作人员说,最难缠的就是找不到拖欠单位。遇到这种情形,只有多部门积极进行协调调查,才能使那些想要一躲了之的欠钱者幻想破灭。
“押金”和欠薪纠缠在一起
在接听的众多热线电话中,有相当一部分打工者要讨要的是用人单位曾经收取的押金。在用人单位还不能自觉规范自己的用工制度之前,押金问题难免会和欠薪问题“难舍难分”。
张女士介绍,她曾经在石市某大型超市做售货员,当时该超市要求张女士交500元服装押金,但是,在张女士辞职后,该超市却表示押金要在辞职3个月后才能退。同样,朱女士今年在石市某美容会所工作时也被收取服装押金500元,结果,这笔押金连同500元的培训保证金和500元的工资都没有拿到手。还有一名即将在某酒店工作的女士也面临着要给酒店交服装押金的问题,她自己也不知道酒店这样的要求是否合理。
劳动监察人员解释,用人单位在录用员工时,不得以各种理由收取押金,而像张女士原工作单位迟迟不返还押金,就更加不对。有知情人称,有的用人单位收取押金的最大目的就是利用打工者的这些钱当作自己的“流动资金”。
不要让时间成为追讨的“障碍”
“三年前单位欠我的工资,现在还能要回来吗?”每当接到类似热线,劳动监察人员总是非常无奈,因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劳动监察大队受理的投诉案件期限是两年。很多打工者在追讨工钱的过程中,往往因为对欠薪单位心存幻想,不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有的打工者被欠薪甚至有五六年之久,最后,时间反倒成了追讨工钱的“障碍”。对此,劳动监察人员介绍,市属以上的用人单位出现拖欠工钱的问题,打工者可以直接向市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私营和个体用人单位出现拖欠工钱的问题,打工者可以向该用人单位所在区县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为了让打工者能够及时投诉,劳动监察人员还公布了石市各区劳动监察部门的电话。长安区:6054765;桥东区:5996906;桥西区:3056145;新华区:7055941-366;裕华区:5898679;开发区:5389940;矿区:2073224。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