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年1月1号开始,新的《工伤保险条例》就将正式施行了。新《条例》“亮点”不少:如职工无论是否参保,都可以平等地享受到工伤待遇;工伤认定采取举证倒置原则;在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中都要强制推行工伤保险制度等(见12月7日《东南快报》)。这些规定如果能够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那么在一些地区广遭诟病的“血汗工厂”现象就将受到一定的遏止。 所谓“血汗工厂”指的是这样一种状况:极低的工资,过长的劳动时间,紧张的劳动强度,没有劳动保护,生活和工作环境极为恶劣,健康、生命和人权都没有保障等。正如1845年恩格斯在《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中所描写的那样,处于这种悲惨境况的工人劳动的工厂就叫做“血汗工厂”。一个典型的例子是在被称为“中国五金之乡”的浙江省永康市,仅2002年一年就发生手指断离或手掌残损以上的严重事故近千起,不少工人落下终身残疾,但工人能不能得到赔偿,得到多少赔偿,却仅仅取决于老板的“为人”。安徽女工石敏被整平机压轧断了右手的4根指头,只赔了2万元。而按照法律的规定,企业应当补偿她的各项费用至少要十几万元(见2002年12月19日人民网)。 “血汗工厂”在中国的重新出现,其思想根源是近年来经济界存在的对自由放任和弱肉强食哲学的迷信,体现在具体的经济行为上则是一些地方政府狂热追求GDP的增长速度,把“增加出口”当做惟一目标。有些地方官员深恐关心工人权益会“影响中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甚至不加掩饰地对采访的记者说:“这个要安全,那个要权益,哪里有投资环境呀!外来工的权益提多了,会吓跑外商的,影响地区的经济发展。” 但实际上,这种片面的发展观已经严重影响了中国的国际形象。西方一些大的跨国公司,在国内的压力下,已经开始按照“社会责任8000(SA8000)”企业认证体系来选择他们中国的合作伙伴。这一认证体系就是企业对雇员提供的福利待遇做了一系列规定,范围涉及雇佣童工、健康安全、差别待遇、惩罚措施、工作时间和报酬标准等。虽然国内有些自由派经济学家如薛兆丰等对此不以为然,认为这些都是“雇主和雇员之间的自愿交易”,别人无权干预。但在中国已经加入WTO的今天,中国已经不能再单纯依靠过低的劳工标准来“保持竞争力”了——美国、法国、意大利等国的进口贸易组织正在讨论一项协议,要求中国所有纺织、成衣、玩具、鞋类等产品的企业都必须事先经过SA8000标准的认证,否则就要联合抵制进口。 新的《工伤保险条例》的出台无疑是朝着终结“血汗工厂”的方向上迈出了重要一步。它的最终效果如何还取决于政府的执法力度、工人的集体谈判能力、社会舆论的关注程度以及司法机构能不能为工人们提供一个廉价、简易的裁判程序等。但无论如何,新《条例》传达出的信息却是明显的——发展经济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让人民过上更好和更有尊严的生活,“血汗工厂”必须终结——这就足够让我们感到欣慰的了! (作者 郭松民)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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