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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零口供仁寿割唇恶夫难逃十年刑

NEWS.SOHU.COM  2003年12月13日03:49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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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受社会关注的割妻嘴唇的“仁寿恶夫”王全昨日受审。尽管王及其辩护律师极力否认王残害其妻的事实,但在大量证据面前,仁寿县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王全有期徒刑10年。

  铁证直指“安嘉和”

  昨日,仁寿县检察院的公诉人向法庭出具了大量证据,证实王全割了妻子卢利的嘴唇。

  王全78岁的母亲陈淑容证实:事发当晚,我在隔壁听到儿子儿媳吵闹,欲劝阻。儿子骂我说:快去睡觉,否则我的棒棒是不认人的。吓得我赶紧回到房里。天亮后,我见儿子房间有一摊血,血中有一块嘴唇,我捡起洗净,急忙往医院跑,途中见王全夫妻返回。我将嘴唇交给王全,被他扔到河里。事后儿子叫我把卢利染了血的睡衣和白布条条拿去烧了,并告诉我,是他割了卢利的嘴唇。此外,警方还了解到,王全曾向他务工的养鱼老板陈德云等人提过他割了妻子的嘴唇。

  被告竭力否认割唇

  在法庭上,犯罪嫌疑人王全虽承认是他将母亲送来的嘴唇扔到河里,并送妻子到医院,但始终竭力否认是他割了卢利的嘴唇。王说,是她自己割掉的,你们没有直接证据,仅凭推理和想象是不能判我刑的。

  而王全的代理律师朱某不仅对公诉机关出具的证据提出质疑,还申请对卢利的伤情进行重新鉴定。朱某还当庭攻击受害人,说其“在外面鬼混,甚至出卖色相”,引起旁听人员的愤慨。

  “零口供”难逃十年刑

  昨日上午,经过4小时的审理,审判长与两名陪审员经合议后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王全犯故意伤害罪证据确凿、充分,罪名成立,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王全有期徒刑十年。

  文/图辜英智本报记者廖兴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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