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赵安张俊以案庭审:张俊以情绪激动要上诉(图) |
|
|
| NEWS.SOHU.COM 2003年12月13日01:54 人民网-京华时报 |
|
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我要“揪”错】【推荐】【字体:大 中 小】【打印】 【关闭】 |
|
|
作者: 杨文学 昨天,赵安、张俊以被分别宣判。现场仅有五六家北京媒体的记者,但都没有能进入法庭。宣判结束后,记者们等候在法庭门口希望能拍到照片,却没能见到二人被带出法庭。
昨天上午,北京市一中院在第22法庭分别对原中央电视台文艺节目中心副主任兼文艺部主任赵安和曾有“词坛怪杰”之称的张俊以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赵安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以行贿罪、诽谤罪两罪并罚,判处张俊以有期徒刑6年;以诽谤罪判处张俊以的同案犯杨雪泥有期徒刑3年。两案的审判长都由曾经审理成克杰、李纪周案的法官、一中院刑二庭庭长陆伟敏担任。
赵安妻子平静旁听
上午9时整,北京市一中院对赵安进行了公开宣判。赵安的妻子国家一级演员、曾经被评为中国民歌十大女高音之一的卢秀梅和赵安的弟弟参加了旁听。整个宣判过程大约持续了25分钟。
记者了解到,赵安这个昔日名导,在宣判时也流露出紧张的神色。而他的妻子卢秀梅在整个宣判过程中一直表现得比较平静。身着深蓝色西装的赵安在宣判过程中一直面向法官,只是在被带出法庭时瞟了一眼妻子和弟弟。
法院从轻判赵10年
北京市一中院审理查明,赵安在1994年至2000年期间,利用先后担任中央电视台文艺节目中心、文艺部副主任、主任,中央电视台1995年春节联欢晚会、“春兰杯”颁奖晚会总导演,2000年春节联欢晚会总导演职务上的便利,多次接受词作者张俊以的请托,使张俊以创作的作品得以在上述晚会及赵安主管的各类文艺晚会上演出,使宣传张俊以的专题片得以在中央电视台播出。为此,赵安收受张俊以给予的人民币11万元及价值人民币50万元的音像设备。
法院认为,赵安身为国有事业单位中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赵安能坦白部分犯罪事实,且受贿的款、物已被全部追缴,可酌予从轻处罚。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张俊以两罪并罚
上午10时整,北京市一中院对张俊以行贿、诽谤,杨雪泥诽谤案进行了公开宣判。张俊以穿着夹克被带上法庭,他的父母、表姐等共4名亲属旁听。法院一审以行贿罪、诽谤罪两罪并罚,判处张俊以有期徒刑6年;以诽谤罪判处杨雪泥有期徒刑3年。
法院审理查明,张俊以在1994年至2000年期间,为使其创作的作品和宣传其个人的专题片得以在中央电视台演播,多次向赵安提出请托,并先后向赵安行贿共计61万元的钱物。
诽谤党政机关领导人
除了行贿赵安以外,法院还查明,2001年10月至11月期间,张俊以伙同浙江省无业人员杨雪泥(曾用名杨雪芬)捏造、印制了多份以污秽的语言损害党政机关有关领导人人格和名誉为主要内容的匿名信件,后由杨雪泥按照张俊以提供的中央和国家机关主要部委领导人的地址,将100封匿名信件分别邮寄。
2002年9月至10月期间,张俊以在得知赵安被检察机关取保候审后,又伙同杨雪泥捏造、印制了多份以损害党政机关有关领导人及他人人格和名誉、诬陷中央电视台领导庇护赵安及检察机关不依法办案为主要内容的匿名信件,并将200余封匿名信件分别邮寄散发。
一中院认为,张俊以多次行贿的行为已构成行贿罪。张俊以、杨雪泥贬损党和国家领导人及他人人格和名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严重危害了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其行为已构成诽谤罪,张俊以依法应予数罪并罚。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两人不服要上诉
记者了解到,宣判后,赵安对于判决结果表示不服,并在判决书送达回执上表示要提出上诉。而张俊以的情绪比较激动,他的家人表示张俊以要提出上诉。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