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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数万职业乞丐无人管 救助站对此很无奈(图)

NEWS.SOHU.COM  2003年12月14日10:04  红网-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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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站冷冷清清。刘影 郭雅芹 摄
 

 

 

  像这样的职业乞丐,长沙街头比比皆是。 刘影郭雅芹摄  面对职业乞丐,行人退避三舍。刘影郭雅芹摄

  上午9点,太阳光已经射进了长沙市八一桥的桥洞,又是一个难得的好天气,像往常一样,来自安徽的何刚穿上那件已经破旧不堪的棉袄,拿着一只破搪瓷碗,睡眼惺忪地走出那间自己用塑料布搭建的临时住所,开始了一天的工作———乞讨。何刚是一名“职业乞丐”,他在这一行已经做了3年了,据了解,像何刚这样的“职业乞丐”,在长沙有数万人,并且他们的队伍还在不断地扩大。

  自从新的《救助办法》今年8月1日实施以来,由于有关法律条文的限制,民政、公安、城管对这些“职业乞丐”也是束手无策,“职业乞丐”由此成了一个“三不管”的特殊群体。

  “我们不需要救助”

  何刚40多岁,他告诉记者,自己只有小学文化,且没有一技之长。“刚到长沙的时候,我做过搬运工,做过清洁工,但那些工作都太累,且工资不高,长沙消费这么高,那点工资连吃饭都不够。”何刚说,“现在我当乞丐,收入高多了,每天至少有50元的进账,多的时候能够达到100元,而且又不累。乞讨这一行,我做了3年多,我一般在平和堂到省政府这段路上‘工作’,这段路是我的地盘,我现在已经是我们村先富起来的那一部分了,修了两层楼的楼房,供两个小孩上高中,还买了手机呢。”何刚得意地告诉记者。

  当记者问他是否知道收容救助站这个机构时,他笑着说:“知道啊,我还是很关注国家大事的,听说国家还出台了新的《救助管理办法》,对我们这些乞丐不再强制收容了,我们的生意就更好做了。”记者又问:“那你为什么不去救助站呢?”何刚回答:“他们只管吃饭,又不给我钱。饭到哪里都有吃的,我现在需要的是更多的钱。”这也许是“职业乞丐”共同的“心声”。

  “职业乞丐”滋生社会问题

  据了解,长沙城中,像何刚这样的乞丐有数万人。以前,这些乞丐被人们称之为“讨饭的”,他们专吃人们的残羹剩饭,寄宿在别人的屋檐下。但不知从什么时候起,这些乞丐就只要钱。

  这些职业乞丐,大部分来自河南和安徽,俗称“安徽帮”、“河南帮”;小部分来自我省的贫困地区,其组成的成员也颇为复杂,有老年人、失学儿童、残疾人、农民、下岗工人甚至吸毒人员。

  由于职业乞丐越来越多,散兵游勇似的乞讨已经过时,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不受侵犯,这些乞丐便三个一群,五个一伙,形成自己的团伙,其老大通常由身强力壮者担任,他们在车站等人流量大的地方聚集在一起,划地为界,争地乞讨。甚至像常人一样每天按时上下班。讨回来的钱财,乞丐团伙中的老大,可以分到六成,其余的四成由下面的小弟平分。

  这些乞丐团伙的出现,也滋生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有时,为了争夺乞讨地盘,两帮乞丐大打出手,少则几人,多则十数人,直到一方被打得落荒而逃才罢休。

  为了得到更多的钱,乞丐已不仅仅乞讨,他们还偷窃和抢劫路人,搞得路人人心惶惶。

  “职业乞丐”无孔不入

  “职业乞丐”几乎无孔不入,只要有路有行人的地方,就有他们的身影。在长沙的火车站、东塘、芙蓉路等大街小巷,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特别是一些商贾云集的繁华地段,随处可见乞讨者的身影。

  记者今天来到乞丐最多的长沙火车站附近,因为火车站人流量大,人员复杂,也成了许多乞丐安营扎寨之地。在车站往朝阳路段方向,不过100米的距离居然有三个乞丐在路边行乞,其密度之大令人吃惊。

  在火车站往五一路方向,更是有许多乞丐,成群接队地向路人乞讨,不给就拦在你面前不让你走,再不行就抱住你的腿跪在地上。

  而在长沙市最繁华的商业地段平和堂路段,更是乞丐聚集的大本营。仅仅是平和堂门口就有4名行乞之人。无论你进出商场,都会被乞丐拦住纠缠,让人购物的好心情荡然无存。

  行乞手法层出不穷

  “职业乞讨者”的乞讨手法也层出不穷,他们各出其招,运用各种伎俩和手段以博得好心人的同情。

  “失学”乞丐:这些人大多是十几岁的青少年,放下尊严跪在人行道上,前面摆放着一张纸,上面大多数写着“我本是某某地人,因父母离异,而被抛弃,无生活来源……”等等博人同情的话语。

  “残疾人”乞丐:他们就像商量好的一样,大多数残疾乞丐都是脚细得如同幼儿手臂,衣衫褴褛,让人不敢细看。他们有的躲在路边拐角处,也不吆喝,等着路人送钱过来,有的则干脆趴在一木板上,瞄准了对象就向你爬过来。

  “老年人”乞丐:这类乞丐大多数聚集在天桥上或地下通道的入口处,身前放一个铁盒子,只要一有人走过就机械地念到“小姑娘,行行好吧”,还不忘把身边乞讨的饭盆摇一摇,以证明其钱的稀少,并递到路人的眼前。

  “公交车”乞丐:这类乞丐不知道用什么方法博得了司机的同情,上车行乞可以不用买票,车一启动就开始了他早已准备好的演讲“各位大叔、大婶,你们好,我是山东人,去年因工伤断了一条腿,之后我那狠心的妻子又离我而去……”等他洋洋洒洒把自己悲惨的遭遇说完后,便开始挨个儿地讨钱。

  “小女孩”乞丐:她们往往是十几个人一伙,由一名妇女带着来到某地,让她们进行死皮赖脸式的蛮横乞讨,而老板则躲在不远处的角落里操纵。如果小女孩讨不到一定数量的钱,回去后很可能就会遭一顿拳脚,甚至没有饭吃。

  救助站:我们也很无奈

  长沙市救助管理站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流浪乞讨是一个世界范围的社会现象。流浪乞讨人员成分复杂、情况殊异。

  目前,新的《救助管理办法》明确救助对象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一是自身无力解决食宿;二是无亲友投靠;三是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四是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这就排除了以流浪乞讨为生活方式,以乞讨为生财之道、好逸恶劳的“职业乞丐”。

  据了解,在救助工作中,难度最大的就是对流浪乞讨人员身份的鉴别。身份鉴别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工作人员只能主观地根据流浪乞讨人员自己的口述来判断。有些流浪乞讨者对工作人员提供虚假的信息,这对救助工作带来很大的麻烦。

  城管:只能进行劝阻

  据了解,新颁布的《救助办法》实施后,城管部门实际上已淡出了该管理范围。现在城管队员只对流浪乞讨者进行劝阻,告诉他们可以到救助站去。

  记者在火车站采访了一名城管队员,他告诉记者,对于这些“职业乞丐”,他们也无能为力,最多也只是没收乞讨工具和劝阻这些乞丐不要在火车站乞讨,火车站是长沙的窗口,“这么多乞丐在这里乞讨,确实影响了长沙的整体形象。”一名城管队员告诉记者。但是,这些“职业乞丐”玩起了“猫捉老鼠”的游戏,城管队员一来,他们便迅速躲藏起来,消失得无影无踪,城管队员一走,他们又卷土重来。

  公安:不能强制执行

  据了解,在过去,对流浪乞讨人员,公安人员可以强制性地把他们送到收容站,但从今年8月1日开始,随着新的《救助办法》的颁布和实施,流浪乞讨人员的管理已正式从制度上淡出了公安部门管理的范围。现在一旦碰到流浪乞讨人员,公安人员只是告诉他们可以去救助管理站;如果他们不愿意,公安人员也没有其它办法,更不能强制他们去。

  但是公安部门强调,只要这些“职业乞丐”有违法犯罪的行为,他们将对其依法惩处。

  标本兼治才有效

  针对“职业乞丐”的问题,湖南师大法学院一位专门研究乞丐问题的专家告诉记者,乞丐问题并不是中国所独有的,古今中外,还没有一个国家能彻底解决这个问题。

  她指出,随着我国生活水平的提高,那些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原生乞丐”越来越少。乞讨已经不再是一种求生手段,而是蜕变成一种致富手段。

  对于拒绝政府救助的职业乞丐,管理中缺乏执法依据和执法手段,“职业乞丐”已成为一个新的管理盲区。治理“职业乞丐”应该标本兼治,国家应该尽快出台相关配套法规,使相关职能部门在管理时有法可依。但是,最根本的,国家应该大力发展经济,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对他们的安置工作,尽量让他们不要流出户籍所在地,在自己的家乡安居乐业。只有从这两个方面同时着手,“职业乞丐”才能得到有效治理。

  应该多一点宽容

  但另一名社会学教授则指出,现在的社会愈加趋向宽容,比如对同性恋、对艾滋病患者,人们的态度都在由以前的歧视转为理性看待。但我们对乞丐的态度,恐怕与宽容还有一点距离,尤其是对那些有“劳动能力”者。

  当今整个社会所提倡的价值观是劳动光荣,鄙弃不劳而获者。但即便是法律,也没有任何一个条款规定有劳动能力者不得做乞丐。

  这位学者指出,其实,做乞丐的自由也应当看作是我们自身的自由。实际上,一部分人对职业乞丐的鄙视,还是源于“平等”意识。在某些人的潜意识里,无论干什么,都得同等付出,甚而“平等”到不情愿看到一个乞丐的不劳而获。其实,想必任何人都清楚,别说乞丐有真假,就是其他行当,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这位社会学家指出,对职业乞丐的宽容,也是对我们自身的宽容。一个容忍不下“假乞丐”的社会,也决不可能会是一个充满爱心的社会。 本报记者 刘影 实习生 郭雅芹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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