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首页 - 新闻 - 体育 - 娱乐 - 财经 - IT - 汽车 - 房产 - 女人 - 短信 - 彩信 - 校友录 - 邮件 - 商城 - BBS - 搜狗 
Sohu首页 > 新闻频道 > 社会 > 社会要闻 > 法制纵横
“山东王海”被终审认定构成敲诈勒索罪判三年

NEWS.SOHU.COM  2003年12月15日04:57  北京晨报
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我要“揪”错】【推荐】【字体:  】【打印】 【关闭
 
  晨报讯(记者赵中鹏通讯员 范红萍)昨天记者从市一中院了解到,一度被媒体誉为“山东王海”、“打假英雄”、“假药克星”的青岛市民臧家平被法院终审认定构成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法院认为,职业打假即使索赔高于双倍,只要厂家同意也不算违法,但是借打假进行敲诈则是违法行为。

  臧家平曾是与王海齐名的职业打假人。2002年,臧家平在山东省青岛市花1674元购买了一保健品厂生产的“藏汴宝”补肾丸,随后要求双倍进行赔偿。经商议,对方付给他人民币8万元。同年4月,臧家平在北京市花7068元购买“藏汴宝”补肾丸,以同样的方式让保健品厂副厂长宁某对其赔偿了5万元。

  臧家平虽然已得到巨额赔偿,但仍未善罢甘休,他又找到宁某,称他的笔记本电脑中存有关于“藏汴宝”补肾丸是假药的调查文章,若对方购买该电脑,可以避免文章向媒体曝光。宁某同意以人民币3.5万元的价格购买该电脑(经鉴定,电脑实际价值人民币7500元。宁某不想吃这哑巴亏,于是报了警。在海淀区友谊宾馆,宁某把钱交给臧家平后,臧准备离开宾馆时被公安人员抓获。

  市一中院经审理认为:臧家平因购买使用行为,与药品的生产厂家之间存有民事法律关系。作为消费者,购买了假药要求厂家双倍赔偿本无可厚非,即使索赔高于双倍,如果厂家同意,在法律上也是允许的。但是,臧家平要求事主购买其存有调查文章的笔记本电脑,并索要超出电脑实际价值数倍的价款,这一行为与其打假和主张双倍赔偿没有任何关系,因而明显具有要挟的性质。臧家平这种超过正常范围的做法构成敲诈勒索罪,应予惩处。

  (北京晨报网站) 责编: 杨宁编辑: 孙正梁 华小江 孙宁

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我要“揪”错】【推荐】【字体:  】【打印】 【关闭



中国艾滋病二十年
·北京的哥 不再侃政治
·房产暴利 有道理?
·白衣天使为何与狼共舞?



-- 给编辑写信



ChinaRen - 搜狐招聘 - 网站登录 - 帮助中心 - 设置首页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保护隐私权 - About SOHU - 公司介绍
Copyright © 2005 Sohu.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搜狐公司 版权所有

 ■ 相关连接


 ■ 我来说两句
用  户:        匿名发出:
请各位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ICP00000008号
*《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规定》
手机
包月自写5分钱/条

最新制作 想唱就唱
夏天的味道 哪一站



精品专题推荐:
谁说赚钱难告诉你秘诀
测IQ交朋友,非常速配
就让你笑火暴搞笑到底

短信订阅
焦点新闻魅力贴士伊甸指南魔鬼辞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