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记者获悉:皇姑区王女士被“中奖短信”骗走了12万元巨款,是沈阳市已知的手机短信骗钱案中数额最大的一起。面对“垃圾短信”泛滥之势,有识之士大声疾呼:应加快立法,莫让手机短信沦为一种新的“信息公害”。 11月25日,皇姑区王女士收到一条短信,内容是她的手机号码在公司“环球抽奖大行动”中喜获一等奖,奖金10多万元,让她速与总部设在深圳的公司联系。王女士把电话打了过去,一名男子证实了这条消息。随后,王女士按要求汇了2000元邮资。一个星期后,没等到巨奖的王女士又把电话打过去,一名女子告诉她,其实她中的不是一等奖,而是特等奖,奖品是一台宝马轿车。上回与王女士通电话的男子是公司的业务员,他之所以告诉王女士中的是一等奖,是想贪污轿车,幸被公司发现,已将该人开除。 听到这一惊人消息,王女士心潮起伏。这名女子告诉王女士,必须缴纳12万元的个人所得税。王女士想尽所有办法凑了12万元汇了过去。一星期后,王女士电话打过去,竟再也无法接通。现在,王女士已将骗子的电话、账号都告知了深圳警方,同时向沈阳警方报案,期待公安人员能帮她夺回血汗钱。 记者从市公安局网络监察处了解到,2003年11月1日全市开展打击手机有害短信息以来,各级公安机关共接到400余起关于手机有害短信息的报警,其中关于手机号码中奖的有害短信造成了多名市民被骗,被骗金额达数十万元。 手机短信骗局,虽然名目五花八门,但伎俩大都相似,或谎称有一批海关罚没商品低价销售,或告知手机用户“幸运中了大奖”,只需把一定数额的“邮费”、“评选费”或“所得税”汇入指定银行账户,就能得到奖品。骗子们的骗术虽不高明,却抓住了有些人贪便宜的心理弱点,异地行骗,屡屡得逞。 有关人士呼吁,目前沈阳尚无针对手机短信的专门法规,有关部门应加强立法和管理,还信息时空一片洁净。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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