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观潮■尹卫国 岁末年终,春节将至,民工讨薪又成为媒体一个苦涩的“热门话题”。翻翻近日报纸可谓俯拾即是,许多地方旧账未清,新的拖欠继续发生: 日前新华社记者写了一篇新闻特写,400多名安徽籍民工裹着满是污垢的棉被,躺在北京的几处立交桥下过夜,在凛冽的寒风中瑟瑟发抖。他们进京干活已经半年之久,如今每人被欠薪水都在3000元以上,许多人身无分文,有家难归,其惨况令人心酸落泪,扼腕痛心(见11月25日《中国青年报》2版)。 另据报道,广东乳源县数百名筑路民工追薪8年至今分文未得,当年的壮汉等白了头,等弯了腰,有的已经离开人世。8年来这条公路为投资股东带来了8000多万元的效益回报,但却无钱偿还拖欠多年的民工工资(见11月23日《羊城晚报》1版)。 据权威部门统计,目前全国每年进城务工的农民有9400多万,被拖欠工资在1000亿元左右,其中建筑施工企业占70%(见11月25日《扬子晚报》A12版)。 这个数字相当惊人,欠薪在一些地方或行业已经成为普遍现象。细作分析,拖欠问题非常复杂,既有“连环套”拖欠,比如在建筑行业,开发商为降低成本拼命压价,建筑商为了拿到项目,不惜垫本经营,然后再把拖欠“链条”向下延伸,包袱甩给劳务企业,理由是开发商给钱太少或不按时足额付款,经营亏损没钱发工资。最后劳务单位即通常所说的包工头把所有的拖欠和负担全部转嫁到农民工头上,民工每天披星戴月,出力流汗,却领不到工资;也有恶意拖欠。少数开发商、建筑商或包工头在使用民工时,故意不签用工合同,然后借故拖欠或克扣工资;有的认为民工是外地人,老实可欺,拚命榨油,有钱不发,能拖则拖,能赖则赖。 解决拖欠问题无疑非常棘手。从人性角度讲,农民工是城市劳动者中的弱势群体,干的是最苦最脏最危险的活,所得报酬则是最微薄的,挣几个苦累钱、血汗钱,实属不易。如果连这么低下的待遇都难于保障甚至被无端剥夺,一切有良知的人于心何忍?可少数用工单位或老板早已被金钱染黑了心,靠他们的自律或良心发现解决欠薪问题无异于与虎谋皮。靠民工自身追讨欠薪则难于上青天。农民工文化素质普遍较低,社会地位低微,与那些有钱有势、财大气粗的老板无法进行较量,自我维权非常困难。所以解决拖欠必须依靠政府的强力干预,这是最有效的,政府在这个问题上应该有大的作为。 当然,笔者所言强力干预不是动用行政权力,而是指在法律框架和范围内的从严管理和督察。具体讲政府起码可以做三件事: 首先,政府职能部门要严格审查各类建设施工合同、协议等,凡涉及使用农民工的必须按《劳动法》规定强制用人单位或老板与民工签订劳务合同,把每月足额发放工资或其他待遇等写进条款,否则不予审批立项。这样就从法律上保障了民工的权利。 其次,政府职能部门要坚持每月对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漏发、少发、欠发工资的敦促老板及时补发,并给予处罚,直到勒令其停工整顿。这样做是有法律依据的,我国《劳动法》规定,要按时足月发放工资,即一个月至少发一次工资,否则用人单位要交付25%的滞纳金,劳动监察部门还可以给予其1至5倍的罚款。这种变结果监察为过程监察虽然费时费事,给政府部门增加了工作量,但能减少或杜绝民工的经济损失,不失为有效遏制欠薪,保护民工权益的强力措施和“灵丹妙药”,对树立政府依法行政的权威和形象大有裨益。 第三,政府和司法部门要为民工依法讨债提供法律帮助和支援。包括免费培训,向民工传授法律知识,教会他们如何收集、保管、提供证据;如何举报不法拖欠行为;如何进行诉讼、打官司,减免民工依法讨薪的诉讼费用等。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