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滨州市滨城区检察院认识到“检察机关严格的执法纪律,良好的执法素质,就是对企业最好的服务;严谨的办案,重证据的办案,就是对企业最大的支持”,因此,在办案过程中,他们从维护企业经济利益的角度考虑办案的方式、方法,不开警车到企业调查取证,不轻易查封、冻结企业帐目和银行帐户,不间断企业指挥系统,自觉维护企业的声誉,想方设法保护企业产供销渠道的畅通,确保企业的经济运行不因为办案而受到影响。今年,他们共查办发生在国有企业中的职务犯罪案件9件9人,占立查贪污贿赂案件总数的50%,既铲除了企业“蛀虫”,又为企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如在查办某公司两名业务员受贿案件时,他们灵活把握传唤时机,及时向企业负责人通报情况,尽量缩小影响面,既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又确保了该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滨城区人民检察院 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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