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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背景:国外执行情况点滴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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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2月18日09:57 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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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济南12月18日电(记者 张晓晶)
美国:美国联邦系统有联邦执行官,各州有州的执行官,且都设在法院之外,联邦最高法院的9名大法官从来不为“执行难”操心。“执行难”发生后,行政权自会出面干预。例如,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有一项在公立学校取消种族隔离的判决,因在很多学校无法执行,美国总统通过调动联邦军队来执行最高法院的这一判决。
德国:有较完整的社会征信制度和保障体系,当事人的财产等信息法院都掌握。当事人申请执行后,由法官签署执行令,司法助理马上就可以为申请人办理手续。
国外的征信制度:征信制度也称为资信调查制度,即对有关个人和机构的资产信用状况进行调查,其基本的功能是了解、调查、验证他人的信用,使授信方能比较充分地了解借方的真实资信状况、如期偿还能力,从而使授信方的风险降至最低。征信制度的基本流程就是由第三方的中介机构出面,将分散在商业银行、商家、公用事业单位等机构的信用资料汇集起来,进行加工、储存,形成信用信息资料数据库,并为授信方提供信用和信誉咨询的服务。
例如,美国的信用调查机关在各地都非常发达。它的职责就是收集和提供与消费者信用状况有关的情报。它收集的信用资料主要包括个人或企业的基本情况、资产状况、交易记录、信贷记录、司法记录以及欺骗警告等方面。(完)(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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