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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刘涌案庭审昨现两大焦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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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2月19日12:11 扬子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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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18日上午在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再审刘涌案。最高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最高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
昨日凌晨6:30,寒风刺骨的辽宁省锦州街头传来一阵刺耳的警笛声,只见一溜共13辆警车呼啸而过。车队驶往2公里外的锦州监狱。“一定是提刘涌了!”记者们立即赶到该法院门口守候。这时,但见法院门口20名全副武装的武警已分两排呈“八”字排开,人人蒙着头罩,手持机枪。抬头一望,发现在法院审判大楼的顶上也站了武警,其枪口正对准楼下大院。而在大门外方圆30米内,均被拉上了隔离带,除警察外任何人不得进入。据了解,在前两天,沈阳、锦州警方就在全锦州城开展了一次安全大清查。
昨天,经最高法院核准,只有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和《人民法院报》4家媒体的记者获得进入法庭采访的权利。来自广州、成都、北京等地的数十名记者都被挡在警戒线以外。
上午8点,参与提审的各路人马由警车开道,陆续抵达中级人民法院。稍后,刘涌的两名辩护律师及10来位家属分乘奔驰E350、S320和别克君威三辆豪华汽车到达法院。在门口,豪华车队似乎理所当然地想跟着前面的车队进入院内,但在门口遭到拦阻。最终,只有刘涌大哥刘涛和妻子刘晓津被准许进入。记者了解到,司法部门共颁发了32张旁听证。除2张给刘涌家属、11张给少数中央媒体外,其余全部发给了国家和辽宁省的司法部门。刘涌的一位女性亲属抱怨说,为了旁听这次提审,他们倾家出动,几乎包断了锦州阳光酒店的第5层。在她喋喋不休的唠叨声中,惟一让记者们感到的还是“刘涌真有钱”。而据刘晓津大哥透露,尽管刘涌在押数年,“我们的企业还不是在赚钱!”
昨天的庭审于8点半左右开始,法官由最高人民法院法官担任,而公诉人则是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员担任。大约有30多人参加旁听,其中有两人是刘涌的家属,一个是刘涌的妻子,一个是刘涌的哥哥。在庭审现场的只有四家中央级媒体,据了解,旁听者中没有受害者家属。
刘涌形容瘦削,看上去外表平静,但刘的妻子情绪一直比较激动,在庭上不时地抹泪哭泣。
本次法庭调查的内容集中在刘涌犯罪事实和在有组织犯罪中发挥的作用,也涉及到所谓刑讯逼供的问题。刘涌的辩护律师这次不再是田文昌,换了北京万森律师事务所的佟林,据了解,佟林也是业内有名律师,但他此次的辩护没有什么新的内容,仍是重复以前庭审的内容。
上午的庭审主要是双方陈述,下午进行法庭辩论。辩论主要集中在两点:一,刘涌在致人死命一案中,应承担何种程度的责任?据悉,自1995年以来,被刘涌黑社会集团致死致伤者达42人,但其中死亡仅1人。而法庭认定刘涌的9项罪名中,“即使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罪名,依照法律最多也只能判10年”,所以惟一可判其死刑的只有“伤人致死”的罪名。但刘涌对此应负责到何种程度,相关的法律条文比较模糊。二、是否存在刑讯逼供。一审认为伤人致死一案系刘涌指使,但二审却以“不能从根本上排除在侦查过程中存在逼供情况”为由,没有采信侦查取得的证据,并予以改判。沈阳市公安局在得知二审结果时,不仅曾表示遗憾,还强调“不能完全排除在侦查过程中存在刑讯逼供的可能性”的说法属于无中生有,即“侦查过程没有逼供”。
中午,刘涌的亲属在庭外尽可能多地收集在场记者名片,并表示将由刘涌的妻子刘晓津和律师一同向新闻媒体介绍详细情况。但下午庭审结束时,律师佟林突然向守候了一整天的记者们宣布“新闻发布会”取消。刘晓津步出法院立即失声痛哭。
下午6点,审判长宣布审理完毕,提审结果待合议后择日宣判。大卫 赖永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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