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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合成淫秽照片敲诈被判刑
NEWS.SOHU.COM 2003年12月19日12:42 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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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 两名外地女子为了勒索他人钱财,竟然合成淫秽照片,来到北京通过邮寄对数名国家干部进行敲诈。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日前一审判决被告人鲍海英有期徒刑3年、王子霞有期徒刑1年6个月。
据法院介绍,33岁的鲍海英和37岁的王子霞系河南省延津县人。她们于2001年10月携带有电脑合成淫秽照片的敲诈信10余封,由河南省新乡市乘火车来京,以挂号信形式将敲诈信件分别邮寄给河北、云南、安徽等地的多名国家干部,以将照片寄给家属、单位及媒体相威胁,要求被害人汇款到指定账户,敲诈金额17万元。被害人接信后分别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2002年7月至9月间,鲍海英在河南省延津县家中利用电脑制作大量合成淫秽照片及敲诈信,并持伪造的居民身份证再次进京。她先在多家中国工商银行营业网点设立账户欲接收敲诈款项,然后将携带的12封敲诈信以挂号信形式邮寄给多名国家干部及企业家,敲诈被害人10万元。(李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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