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电网公司副总经理陈进行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之所以中国电力供应再度成为“瓶颈”,主要有三大原因,其中建设速度滞后于需求增长导致总量不足是根本原因(新华社12月18日)。对此笔者表示赞同,不过我们还应继续追问:电力基础设施建设为何滞后?答案是电力投资体制有问题。事实上,如果不尽快进行电力投资体制改革,按照电力发展适度超前,电网工程超前建设的思路加大开工规模和投资规模,今后几年内,我国的电力市场还有可能面临电荒危机。 由于电力行业是属于技术和资本密集型的公用事业,具有收益率较高且稳定的特点,而且电力投资又涉及土地、安全、环保、技术、资源等众多方面,政府对电力投资项目的审批和最低资本金限制是必要的。但这并不意味着要对电力行业从生产到供应整个产业链条都进行控制和审批,而应在某些环节或过程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进一步促进电力投资体制的市场化改革。 一般来说,电力行业可以细分为电力生产业和电力供应业。目前我国在电力供应业上仍实行严格的进入管制,民营资本暂不允许进入;而在电力生产业方面则主要采取项目审批制度,对于可行的建设项目,理论上各方资金都可以进入。但经过多年的电力投资体制改革试验,虽然电力行业的投资出现了外资、民营资本、股份制等,但仍是以国有资本为主体,民营资本和外资只占极少部分。在对电力体制改革方向的影响方面,国有资本的发言权要远远大于其他资本种类,而且可能在一定程度上与电力体制市场化改革的目标即引进竞争产生较大的矛盾。另外,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代理制使政府在很大程度上拥有国有资本的实际控制权,从而使政府对于国有企业的天然偏好在今天仍然难以消除,这就使不同性质的资本在政策层面上处于不平等地位,这在电力生产项目投资审批和最低资本金限制上表现得很明显。 据了解,近年来在民间资本充裕的东部地区和水力资源丰富的西部省份,民营资本投资电力的欲望非常强劲,但是真正在投资建设中起领头羊作用的还是中国华能、中国华电、中国电力投资、中国大唐等大型发电集团公司。例如,在缺电较严重的重庆市,中电投、华能和大唐三大巨头就将“十五”期间新增600万千瓦电力建设项目瓜分完毕,民营资本和外资占的份额极少。 因此,目前要彻底地解决“电荒”的问题还为时尚早,但是可以凭借“电荒”这个外部动力来推进我国电力行业的改革。虽然中间还有一大堆的关系有待理顺,但可以先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要完善电力市场准入制度。要允许更多的投资者、包括民营资本和国际资本进入电力建设这个有利可图的领域。因为在电网垄断的前提下,电力建设市场再放开一些也不会有什么风险,况且还可以解决电力投资不足问题。二是要完善价格管理。既包括供给方的价格管理,让供给方竞价上网,也包括需求方的价格管理,让消费者竞价购电。三是完善电力投资建设审批体制。建议在这方面最好改为备案制,除某些重大项目外其余的取消审批,让各种资本均有机会进入电力行业一决雌雄。 (作者 刘满平)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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