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今天消息(记者廖怀凌) 广东省人类精子库负责人文任乾今天上午证实,由于目前对精子库运作的细化规则仍无全国统一的标准,广东省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所近日自行组织了九名生殖医学伦理专家,论证通过了新修订的《知情同意书》和《供精协议书》,就此争议较大的未婚者是否可以存精留用、存精者死亡后其家属有无使用权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九名专家包括来自中山大学、计生系统等部门的临床、伦理、心理学专家以及社会学、法律界人士。《知情同意书》和《供精协议书》虽然由广东省精子库自行制订,但遵从了卫生部出台的“七大伦理原则”,即有利于患者、知情同意、保护后代、社会公益、保密、严防商业化和伦理监督。 存精业务明年初正式开通 精子库将于明年初向面临生育风险的人群正式开通存精业务,存精者必须是已婚人士,其精液只能用于对合法妻子进行夫精人工授精。整个服务明年初起将进行大范围推广,申请的范围并不局限于广东省。 首位受益人是睾丸癌患者 据透露,第一位受益人是广州的一名睾丸癌患者,他要求在化疗前先保存健康的精子,今年7月接受了“自身精液冷冻保存”试验,并于近日签署《知情同意书》,从而成为广州存精第一人。第二位申请存精者患有性交不射精症。 资源有限面向真正需要者 精子库拒绝了未婚人士的存精申请。不少20多岁的未婚男性表示,目前精力放在事业搏杀上,故想在生育力最好的阶段先存精,留待日后使用。 文任乾表示,未婚者不是存精对象,因为根据国家计划生育法规,未婚者没有生育需要。而存精服务主要是帮助未生育人群免于遭受生育风险,鉴于医疗资源有限,目前只向真正有需要的人群开放。 家属取精生育不符合法规 本报今年年初曾报道,精子库初步出台的规定中有“存精者如果意外身亡,家属将不能取用精子”的条款,当时引起强烈争议。该条款在新修订的规定中仍然保留。 文任乾指出,这一条款的确立与国家计生委关于“单身妇女不得接受人工授精”的新规定精神一致。存精者死亡后,家属单方面取精生育的要求不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法规,也不符合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伦理原则,故保留。他认为,利用死者的冷藏精液生育出的后代在心理健康、社会抚养等方面都面临许多问题。 精子库不能开展人工授精 根据卫生部文件规定,精子库只能对外供精,不能开展人工授精,因为“设置人类精子库的科室不得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其专职人员不得参与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 据介绍,广东省目前只有九家医院开展夫精人工授精业务,包括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东省计划生育专科医院、省妇幼保健院、广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深圳市中心医院、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医院、佛山市妇幼保健院、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和珠海市妇幼保健院。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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