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锦州12月22日讯 今天中午12点50分,刘涌亲属从锦州殡仪馆领到刚刚被处决的刘涌的骨灰,一行人匆匆赶回沈阳。自此,广为社会关注的刘涌案件尘埃落定。
记者在锦州市殡仪馆看到,刘涌的姐夫捧着骨灰盒在车上轻声哭泣,刘的哥哥和妻子没有下车,其他亲属表情平静。他们带着刘涌的骨灰盒已经登车返回沈阳。
2002年4月17日,刘涌被控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毁坏财物,非法经营,行贿,非法持有枪支,妨害公务一案,经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3年8月11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一审判决的定罪部分,改判刘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3年12月22日,最高法院在锦州经过再审,依法宣判刘涌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决定和其他罪数罪并罚,执行死刑。同日12时,刘涌在锦州市殡仪馆被执行死刑。
刘涌案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第一次由最高人民法院提审的普通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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