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年前,清华大学在高校校办企业上吃了第一只“螃蟹”——清华大学技术服务公司成为最早的高校校办外向型科技企业,全国高校产业就此起步。如今清华大学又拉开了高校校企改制的大幕,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正式挂牌成立。据19日《中国青年报》消息,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将向各家所投资企业的董事会、股东会提出《关于取消企业名称中“清华”冠名的提案》,希望通过法定程序,分期、分批逐步取消“清华”的冠名。也就是说,除了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外,其他与清华大学有关的企业以后都不能再冠以“清华”的名称。那没有“清华”之类的冠名,这些企业又将怎样呢? 对此,清华大学校长助理、清华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荣泳霖认为“同方和紫光已经创立了自己的品牌”“影响不会太大”。细心的人们已经注意到,荣先生在称呼上已经改口——不再是以往的“清华同方”、“清华紫光”了。看似一个细节,但却表明了清华大学进行高校校企改制的决心——改制从名称的改动开始。 没有“清华”,不仅仅是一个名称的变化,而是企业制度的变更——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即进行股份制改造、理顺产权关系、规范管理体制。通俗的说法就是,让学校成为真正的学校,让企业成为真正的企业。而以往,我们只注重“清华”这类名称的无形资产,只看重高校良好的声誉和浓厚的学术背景,却忽视了由这类名称所带来的弊端,如高校直接承担企业运营风险、学校对企业行政干预过多等。这还只是企业内部的弊端,而对外部市场造成的影响同样不容忽视。 一是冠以“清华”等高校名称的企业过多,造成了市场秩序一定程度上的混乱。据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发布的数据,至2001年度,全国575所普通高校共有5039个企业,这些企业由于内部企业制度的不完善给外部市场带来不少风险。如有一所高校校办企业由于经营不善,被银行查账,为了高校的存在,银行不可能封了整个学校的账户,而这笔账显然给银行造成了影响,还可能因为三角债关系波及到其他企业。 二是与高校有关的企业都冠以高校的名称,对其他企业是一种不公平。2001年,在这5039个企业中,科技型企业为1993个,也就是说,还有很多并不是依托高校科研实力的企业,他们只是借高校之名来赢得更前的起跑点,这显然对其他企业是不公平的。更何况,还有很多冠以高校名称的企业,其本意就只是为了获得更多的优惠政策,而其与高校的关系并不在科研上面。 还好,清华大学举起了校企改制的大旗,希望这些弊端也能随着改制而彻底消失,那时我们就可以套用一句广告语回答——没有“清华”,生活原来可以更美的! (作者 尹辉)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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