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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峰案引发深刻思考 偷渡何时停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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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2月22日01:41 东方网-新闻晨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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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峰案虽然已告段落,但由此引发的思考却深刻。
2003年10月21日,全国反偷渡工作座谈会在上海召开。会上资料显示,2001年以来,全国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共查获偷渡人员13443人次,其中北京、上海、广州等9个边防检查总站查获的偷渡人员占全国口岸查获偷渡案件总数的82.6%。另据资料显示,2002年,浦东边防检查站共查获各类偷渡案件390起534人,抓获蛇头29人。
偷渡,已经成为了全社会密切关注的问题。就偷渡涉及的法律和社会问题,记者采访了刑法专家、复旦大学法学院刘希贵副教授。
刘副教授告诉记者,我国对于偷渡犯罪的处罚力度相对国外来说,还是很强硬的,尤其是对于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对于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和偷越国境罪的处罚相对就轻得多。
“对于被组织偷渡者一般不处罚。因为他们很多人都是被‘蛇头’蒙蔽,并支付了大量钱财。”刘副教授说,对于明知违法但依然偷渡的偷渡者也应进行处罚,但实际司法操作起来很难,这就成了一些偷渡者铤而走险的理由之一。
上海近年来出现的偷渡大多都采用“商务签证”的方式,董峰案就是如此。尽管商务签证的取得需要一定的程序,还是暴露出了很多漏洞。如现有的审查方式仅是由申请人填表,由单位盖公章出具证明,这就存在很大的弊端。如此案中,除了申请人的联络电话是真实的外,其他邀请函、身份证明、企业证明等都系伪造。由此,刘副教授提出,对于那些有资格办理商务签证的单位,一定要进行严格管理,加强资质的认定;对于那些提出申请的个人和单位资料,一定要严格审查,防止伪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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