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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的《福州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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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2月23日16:09 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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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福州12月23日电 (记者宋树涛)经过修改的《福州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将从23日起实施。
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翔说,福州市于1990年出台了《福州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这是全国第一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该“办法”的实施为福州市进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对控制人口增长起到了重要作用,为国家和其他省市制定相关管理办法提供了参考和借鉴。
据福州市副市长朱华介绍,修改后的“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责任和义务,在充分尊重人的合法权益的同时,每一个职能部门又负有监督其是否尽到对整个社会义务的责任。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各级政府要树立流动人口以现居住地为主的管理理念,对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一样实行“三同”(即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流动人口实行综合管理,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完)(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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