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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筹建SARS样品库 未经批准不得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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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2月23日07:02 金羊网-新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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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天获悉,广东省正在筹建“广东省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相关样品资源库”(简称广东省SARS样品库)。负责样品库建设的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由国家卫生部指定的全国仅有的四家SARS样品保管单位之一(其他三家保管单位是中国疾控中心传染病防治所、北京市疾控中心和军事医学科学院)。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未经卫生部批准,样品库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样品和毒株。
据了解,样品资源库保管的样品包括:从“非典”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医学观察病例和密切接触者采集的血液、血清、血凝块、鼻咽拭子、口咽拭子、漱口液、痰液、气管吸取液或支气管灌洗液、尿液和粪便。这些样品对于研究“非典”的发生、发展和流行规律,认识新型冠状病毒的特性,研制特异性的诊断方法和有效的疫苗有重要的价值,是国家的宝贵资源。但如不能妥善保管样品,也容易造成流失,甚至有造成人员感染和“非典”流行的危险。
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负责收集保存广东省SARS人体相关样品资源,并建立信息档案。样品上送到样品库的工作将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移交临床诊断病例及疑似病例相关样品,第二阶段移交医学观察病例和密切接触者样品。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广东省疾控中心必须提供保存样品和毒株所必须的空间、设备和保管条件,建立必要的管理制度,并按照卫生部的要求为样品的管理人员提供必要的防护条件,保证样品和毒株的安全,未经卫生部批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样品和毒株。(记者危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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