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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遏制过度“炒房” 经济适用房比例不低于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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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2月23日14:05 人民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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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杭州新投放市场的住宅建设用地中,用于建经济适用房的比例将不低于50%;对二手房交易将恢复征收20%税率的个人所得税;商品房销售将逐步试行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增加透明度,保护消费者利益。从杭州市政府获悉,该市将出台一系列针对性极强的措施,保障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需求,遏制过度“炒房"等不良现象,多管齐下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杭州市市长茅临生说,近年杭州房地产开发投资额每年以超过17%的速度快速增长,2002年房地产投资额196.4亿元,比上年增长39.4%,房地产业对GDP的贡献率达11.6%。
加强对商品房市场的规范和管理,通过税收杠杆调节商品房交易,制止过度炒作行为。对转让商品房期房交易,增收一道期房转让环节的契税;二手房交易按照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规定,恢复征收20%税率的个人所得税;购买每平方米1万元以上或单套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高档住宅,按照国家规定契税的上限3%征税。杭州市还将建立一个全市房产综合信息系统,引导市民理性购房消费,并为政府宏观调控提供基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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