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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晚报:山东省下月起全面封杀“氟利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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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2月24日07:52 大众网-齐鲁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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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下月封杀“氟利昂”正常在用的家电可继续使用
本报济南12月23日讯(记者 吴修安 通讯员 屠艳苹) 从明年1月1日起,我省将逐步淘汰氟利昂等消耗臭氧层物质制冷剂,到2005年6月底,所有制冷设备必须全面使用非消耗臭氧层物质制冷剂。
省环保局、省经贸委、省公安厅和省质监局近日联合出台的《山东省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制冷剂实施办法》明确规定:自明年1月1日起,现有使用含氟利昂等消耗臭氧层物质制冷剂的工业制冷设备、商业制冷设备、办公等公共场所的中央空调,必须使用非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制冷剂进行替换;在用的家用冰箱、冰柜、空调,仍正常运转不需补充制冷剂的,可继续使用;在维修过程中需要充灌制冷剂时,必须使用非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制冷剂进行替换;现有含消耗臭氧层物质制冷剂的在用汽车空调器,必须使用非消耗臭氧层物质制冷剂进行替换,对空调未按规定使用非消耗臭氧层物质制冷剂的车辆,公安车管部门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转入登记和年度检验手续。其他制冷设备要在2005年6月底以前完成替换。
同时,今后取消氟利昂所采用的替代产品,必须是经过省环保局等部门验证和确认的,具有安全、高效、节能的非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制冷剂。我省还规定替换服务单位同时负责被替换消耗臭氧层物质制冷剂的回收,再由专业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进行统一集中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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