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江蔚然 通讯员 粤纪宣)昨天下午,省纪委、省监察厅、省安全监督管理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江门市“1.26”、韶关市“2.10”、潮州市“4.28”等7起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情况。省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厅长江青粦介绍,这7起事故共导致131人死亡、10人失踪。省委、省政府目前已查清结案3起,严肃追究了26人的责任,正在调查处理的4起也将作出严肃处理。 据介绍,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积极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财产损失比上年同期有所减少。但由于各种原因和一些地方的具体工作尚未完全到位,江门、韶关、潮州、河源、清远等地先后发生7起特大安全事故,共导致131人死亡、10人失踪。这7起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并对有关责任人员予以严肃查处。目前已查清结案3起,严肃追究了26人的责任,其中县(处)级干部3人、科以下干部23人;正在调查处理的4起,也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作出严肃处理。 江青粦指出,各地各部门要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安全责任事故给国家和人民带来的危害。血的教训再次为我们敲响了警钟:事故猛于虎,疏于防范就是对人民犯罪。 7起特大责任事故及查处情况一览 地区 事故类型 事发过程 伤亡及损失 责任人处理 江门 “1.26”鹤山建筑工地坍塌事故。 1月26日晚,鹤山市南方实业有限公司油库工程建设工地发生坍塌。 5人死亡、10人失踪。 经省政府批准,给予鹤山市副市长冯伟华行政记过处分,责令鹤山市向江门市政府作出深刻检讨,给予另外9名责任人相应的纪律处分。 韶关 “2.10”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2月10日晚,广州司机石某驾驶小客车从江西吉安搭客13人回广州途中,因违规载客、超载超速,加上道路管理不善,在始兴县境内翻车。 12人死亡、2人受伤。经省政府批准,给予始兴县公路局局长李林辉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另外3名责任人相应的纪律处分。 潮州 “4.28”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4月28日,潮安县凤凰镇凤西村村民林伟贤驾驶农用运输车搭载30名采茶女工,从凤凰镇往饶平县三饶镇行驶,因超速而导致翻车。 20人死亡、8人重伤、3人轻伤。 经省政府批准,给予饶平县副县长黄洪、潮安县副县长刘利强行政警告处分,另外10名责任人受到了相应的纪律处分。 河源 “6.6”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6月6日,河源市交通集团同发运输公司源城二分公司车主兼司机李招祥驾驶金龙牌大客车越线经营,超载17名乘客,在途经东源县县道仙塘镇麻园路段时,超车失控,坠入约10米深的东江河中。 32人死亡、13人受伤,经济损失320万元。 对河源市交通局、交通集团、源城区14名负有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的相关人员的处理意见已经上报。 韶关 “6.14”煤矿跑车事故。 6月14日晚,乐昌市江胡煤矿发生人车跑车事故。 造成14人死亡、12人受伤。 待进一步查实责任后,将依照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 江门 “10.7”新会建筑工地坍塌事故。 10月7日,江门市新会区会城镇益华广场工地中庭顶盖在浇注混凝土施工过程中突然坍塌。 16人死亡、5人受伤。纪检监察机关将对新会区、广东七建集团公司等单位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 清远 “12.21”特大交通事故。 12月21日,一辆无牌无证的农用车人货混载,违规载客37人,在清远连州市星子镇境内发生翻车事故。 32人死亡(含司机)、6人受伤。 目前事故正在调查中。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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