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西整顿水电站 查处280多座“四无”小水电站 |
|
|
| NEWS.SOHU.COM 2003年12月25日10:41 新华网 |
|
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我要“揪”错】【推荐】【字体:大 中 小】【打印】 【关闭】 |
|
|
新华网南昌12月25日电(记者郭远明)江西省一些地方出现无序开发水电资源的情况,产生了一批“无立项、无设计、无验收、无管理”的“四无”小水电站。为确保防洪安全,江西省水利部门已对小水电开发领域进行整顿,目前正采取措施对清理出的281座“四无”小水电站进行查处。
江西省水力资源十分丰富,拥有610万千瓦的水电资源可供开发,其中中小水电资源415万千瓦。由于小水电投资回报稳定,入网价格被业内看好,因而最近几年大量民间资本进入江西小水电开发领域,全省农村小水电以每年新增装机10万千瓦的步伐快速发展。截至2002年底,江西已开发小水电128万千瓦,地方管理的小水电站达3927处。
但在小水电建设快速发展的同时,一些地方也出现了规避水利基本建设报批程序、越权审批等严重的不规范行为,产生了一批“无立项、无设计、无验收、无管理”的“四无”小水电站。这种无序的水电开发,破坏了河流流域整体开发规划,对水资源的整体利用是极大的浪费。水利部门在检查中发现,按规定总装机5000千瓦以上的小水电站只有省级相关部门才能审批立项,但一些县级政府就敢“拍板”建设;原来流域整体规划要三级开发的水电建设却只进行了两级开发;一些小水电站建设单位无水电施工资质等。
这次江西省清查整治的主要对象是1998年以来修建的农村小水电站。目前省水利部门正对已清理出的“四无”小水电站进行清除整顿,对无设计、无审批的在建工程,一律暂停施工,重新进行设计审批;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已建“四无”小水电站,落实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实行消号制度,要求在限定时间内采取加固或拆除等措施。(完)(来源:新华网)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