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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住房“贫困户” 上海廉租对象扩大至万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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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2月26日07:38 中国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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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上海十二月二十五日电(记者褚婷婷)今日记者从上海廉租房工作会议上获悉,为进一步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上海将廉租住房受益面从人均居住面积六平方米以下扩大到七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家庭。由此预计,上海市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家庭将达到一万户左右。
所谓廉租住房,是指政府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据悉,为改善住房“贫困户”居住条件,上海市从二000年就在中国率先开始廉租住房试点工作,三年多来,从试点到全面推开,上海廉租对象认定标准也从人均居住面积五平方米以下扩大到如今的七平方米以下低收入家庭。
上海市廉租住房管理办公室主任董佳懋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上海市廉租住房工作已进入良性运转,明年在进一步落实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外,上海还将研究制定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性政策。据他透露,目前,无论是上海廉租帮困家庭数量、还是扶持条件标准在中国各大城市中都位居首位。
据悉,此次上海廉租住房受益面扩大后,家庭人均收入符合上海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并已连续享受民政救助六个月以上,人均居住面积七平方米以下的困难家庭都可申请享受有关廉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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