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收入是反映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综合实力的重要经济指标,也是各级政府制定政策的重要依据。我国自1994年实行分税制以来,财政收入一年上一个新台阶。据新华网北京12月24日消息,尽管遭遇非典疫情以及旱、涝、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冲击和影响,我国今年财政收入依然保持了较快增长。1至12月中旬,全国已实现财政收入21026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8.6%,增幅比2002年同期高5个百分点;预计全年比2002年可增收2600亿元左右。分中央和地方看,中央财政收入增长17.2%,预计全年可增收1050亿元左右(已扣除新增出口退税指标750亿元);地方财政收入增长20.2%,预计全年可增收1550亿元左右。 从以上一组数据中,我们不难看出,今年的地方财政收入增幅超过了中央财政收入增幅的3个百分点(去年超0.7个百分点)。但是,这并不表明地方财政实力因此而强大。相反,不少地方的财力依然拮据,有的甚至还欠了一屁股债,财政处境相当尴尬。随便举一个例子吧!据12月9日《西安晚报》披露:目前,陕西省已累计拖欠教师工资9.2亿元,校舍危房改造尚需资金21.2亿元。此外,已“普九”县仍欠债15亿元,未“普九”的17个县完成任务尚需12.8亿元。 为何地方财政收入如此高速增长,却又无钱吃饭呢?这说明有的收入是虚假的,不能当饭吃。据国家审计署向社会公开的一份资料表明:2002年,审计署组织对中西部10个省、市的49个县(市)财政收支状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之一就是财政收入水分大。2001年,49个县(市)中有45个虚增预算收入6.74亿元,占当年预算收入的16%(6月26日《经济日报》)。如此高比例、大额度的虚假财政收入,简直令人瞠目!难怪无钱吃饭。 虚假财政收入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列收列支,它纯属是一种虚收虚支的“空转”行为。由于空转必须以税收的征收权和支出权为同一财政管理级次为前提。因此,预算级次属于中央的税种不能空转,只有地方税种(或属于地方的其他收入)可以空转。空转对于那些贫困地区的财税部门来说,是实现财政收入最简捷的、最“有效”的途径。其最大特点是没有法定的纳税人,财政收入与财政支出等额增长。 明知虚假的财政收入不能当饭吃,为何各地还热衷于造假呢?笔者以为,不外乎以下三个主要原因:一是计划失策。财政收入计划的编制缺乏科学性是形成虚假财政收入的直接原因。长期以来,财政收入计划的编制一直采用“基数比例法”,即以上年财政收入计划实际完成数为基数,按照上级下达的增长比例来逐一确定本年度国税、地税和财政部门的收入计划。采用“基数比例法”分配财政收入计划的结果是:一方面,对经济发达的地区来讲,因其财源充足,完成任务轻而易举,为不垫高基数,采取有税不收、任意减免等手段,搞所谓的“藏富于民”、“藏富于地方”、“藏富于企业”;另一方面,对一些经济不发达、财源匮乏的地区来讲,单靠挖掘内部潜力无法完成财政收入计划,只能采取人为的手段来完成任务。二是行政干预。行政干预是形成虚假财政收入的重要原因。在实施分税制以前,由于财政体制是吃“大锅饭”,因此,地方政府往往只重视本地区的产值、利润指标,很少过问财政收入计划;实施分税制以后,财政体制变为“分灶吃饭”,财政收入的多少直接影响到地方财政的支付能力和上级财政的税收返还比例。因此,地方政府尤其是那些经济欠发达的地方政府,对财政收入的态度也由漠不关心发展到直接参与或干预。往往不顾地方经济发展和税源的实际情况,对财政收入计划层层加码,财政收入指标大幅度提高,并以此作为衡量政府政绩的一项重要标志。当财税部门不能完成财政收入计划时,他们就出面周旋、怂恿、指使甚至命令财税部门人为地造假,虚增财政收入。三是监督不力。缺乏相应的制约与监督机制是形成虚假财政收入的内在原因。从现实情况看,各地对财政收入计划的考核往往只停留在量的指标上,而对其收入的来源、入库渠道、使用情况及收入的真实性、合法性缺乏有效的监督。特别是在“重奖”之下,一些财税部门为了完成或超额完成收入任务,获取单位或个人荣誉,多拿奖金,多得分成,就会私下违心地去征得有关部门的配合和支持,积极运作,给财政收入“注水”。 如何根治虚假财政收入?笔者在此提三点小建议,仅供领导决策参考。一是要科学编制收入计划。在财政收入计划的编制上,对目前实行的“基数比例法”进行改革,积极探索和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财政收入能力评估方法,制定出科学的财政收入计划。同时,财税部门工作业绩的评估重点要放在是否做到应收尽收、依法征管方面。二是要树立正确理财思想。政府应以发展经济、保护不同经济成份纳税人合法竞争、为纳税人提供良好的服务为己任,把眼光重点放在节约财政支出和提高现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上。三是要切实加强财政监督。要充分发挥财政监督的职能作用,组织专班,对基层财税部门的税收票证、税收来源进行定期检查,对弄虚作假搞财政收入人为增长的单位和责任人,一经查出,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作者 蔡红东)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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