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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日报:杭州禁止乱涨价元旦春节将实施物价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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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2月29日09:36 杭州网--杭州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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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日报讯 (记者王成)为让市民欢欢喜喜过新春佳节,我市根据省物价局近日发出的通知精神,将在元旦、春节期间对价格实施监管。
据规定,铁路、民航运输企业及客票销售代理人,一律不得在规定票价之外随意加收任何费用,或变相提高票价水平;公路运输企业不得随意提高客运票价,不得突破上浮幅度。“两节”期间一律不得提高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景点门票价格,严禁借举办临时展览等名义“搭车”收费。公安机关办理防伪居民身份证、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婚姻登记,除按规定收取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在机动车购买、落籍、使用环节上,有关部门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
“两节”期间,我市将特别加强对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禽蛋菜、液化气等群众生活必需品,以及汽油、柴油等重要商品价格的监测;对可能引起市场价格异常上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将及时进行预警预报。一旦发现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异常上涨和断档脱销情况,市物价部门将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综合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协助有关部门组织货源,加强调运,加大商品投放力度。
规定要求,2004年一季度,地方各级政府一律不得提高政府制定的公用事业、公益服务和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已经公布在“两节”期间准备出台的调价项目将推迟执行,努力保持新春节日期间市场价格基本稳定,严禁越权定价或擅自提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规定还要求,各地必须建立和完善节假日值班制度,确保群众遇到价格问题有地方反映,有人受理,重要价格情况能及时上传下达,并发挥职工价格监督站和农村价格监督网络的作用,保障物价12358举报电话畅通,做到有报必查,查必有果,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此外,我市将继续开展“价格计量信得过”和“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推动价格诚信体系建设,为广大人民群众过好“两节”,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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