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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公开通报4起损害经济发展环境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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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2月30日09:08 人民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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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郑州12月30日电 记者王明浩报道:全力把好经济发展环境关!郑州市纪委、市监察局近日对外公布了近期查处的4起损害经济发展环境案件。
案件一:二七工商分局福华街工商所所长邢长明等人擅自附加条件,拖延办理营业执照及相关手续案——10月22日,下岗职工宋某到福华街工商所办理营业执照和下岗职工再就业管理减免手续,福华街工商所工作人员赵霞、所长邢长明等在办理过程中,故意刁难服务对象,违反郑州市相关规定,致使本应享受国家下岗职工再就业帮扶政策的职工未能享受到优惠政策。处理:给予二七工商分局局长刘勇行政警告处分,该分局领导班子集体诫勉谈话,黄牌警告,限期整改;给予福华街工商所所长邢长明行政撤职处分,给予工作人员赵霞行政降级处分。
案件二:郑州十九中副校长孙宏玲违纪收取补课费案——暑假期间,郑州十九中组织初三、高二、高三年级学生补课,经该校副校长孙宏玲同意,向参加补课的1172名学生每人收取150元的补课费,合计收费16.35万元,没有开具票据。处理:收取的16.35万元补课费全部退还学生,给予孙宏玲行政警告处分。
案件三:郑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五大队民警田利强使用作废票据罚款案——11月6日,107国道、黑庄路口发生交通事故。交巡警支队五大队国道中队值班室通知值班民警田利强等出警。田在现场对事故中一方司机开具“道路交通违章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必须到银行交罚款才能发还驾照,当时银行已经下班。该司机在田授意下拿出150元请田代交罚款,田给其开出5张已经作废的罚款票据。处理:给予民警田利强行政记过处分。
案件四:郑州市规划局与咨询公司不彻底脱钩案——1992年11月,郑州市规划局投资成立了郑州市规划建设评估咨询公司,所收费用大部分发放给规划局工作人员。2002年3月,市规划局将咨询公司移交给局属二级机构郑州市城建档案馆,但局工作人员继续从咨询公司领钱。自1999年1月1日至2003年10月,咨询公司还按事先约定的比例将收入中的950359.87元,给了郑州市规划局工程处等业务处(室),这些款大部分发给了个人。其行为违反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有关人员已将所分得的钱款退出。有关责任人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其纪律责任。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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