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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意外”不幸摔死 家属与单位再上公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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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2月30日08:17 千龙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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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背景
江苏一船舶监理酒后意外摔死,家属为获得死者所在单位承诺的保险金将该单位告上法院,而随后该单位则以死者家属“闹事”导致单位损失惨重为由,也诉至南京秦淮法院。
“酒后意外”不幸摔死
酒后不幸去世的死者名叫金明,今年45岁,身前在江苏某船舶工业公司(简称船舶公司)从事船舶制造监理工作。据死者妻子王芹诉称,江苏某船舶公司改制后成立了一家船舶设计公司(简称设计公司),这两家公司是一套人马办公,挂着两块牌子。今年4月下旬,金明受这两家公司委托派往武昌造船厂担任造船监理工作。5月28日凌晨,金明在回其武汉住所时,意外从楼梯摔下导致重伤,后经抢救无效于6月24日死亡。
对于金明的死因,这两家公司在诉状上作了说明:“今年5月27日深夜,金明与武昌造船厂6位员工饮酒过量,船厂员工将其送至租住地单元门口就离开了,金明在四楼跌倒导致重伤,后不治身亡。”
赔偿协议竟是空文
惊悉丈夫意外离世的噩耗后,其妻子王芹痛不欲生,找到这两家公司协商处理死亡赔偿事宜。让她宽慰的是,船舶公司已经为金明办理了人身意外保险,于是王芹于7月21日与设计公司签定了关于丈夫金明的死亡赔偿协议,其中约定:“王芹若取得保险公司的理赔金后,先冲销设计公司为救治金明支付的61000元,余款即归王芹所有。”王芹本以为只要按照协议办,也就没什么问题了,但她事后才知道,“船舶公司是在其丈夫死后,才去投保人身意外险的,并且在9月22日,保险公司以保险合同无效为由,出具了拒赔通知书。”
王芹遂于11月17日以民事欺诈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上述两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赔偿金额,支付其赔偿金67000元。
索要赔偿倾倒屎尿
距离王芹起诉还不到1个月,作为被告的船舶公司、设计公司也不甘示弱,联手于12月10日又将王芹和其74岁高龄的公公推上秦淮法院的被告席。
这两家公司诉称,王芹和其公公、婆婆(现已去世)将金明去世的所有责任都推到船舶公司头上,并在今年6月16日至28日期间,堵住他们两公司公用的一扇大门,禁止公司员工上下班,在他们的办公场所里大吵大闹,并将屎尿倾倒在他们公司的门窗和地板上,严重影响了公司的正常办公秩序,而且期间正值德国一家财团前来公司谈判一项目,被告的行为影响了谈判进程和最终结果,因此他们两家公司蒙受了重大经济和声誉损失,故要求王芹和其公公赔偿他们两家公司经济损失各10万元。
法院目前对此案尚未判决。快报将继续关注。(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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