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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关警钟响 哈尔滨公开处理四起干部违纪违法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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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2月31日09:03 东北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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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哈尔滨市纪委、哈尔滨市监察局今天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哈尔滨市平房区建设局党委书记高潮、哈尔滨市纺织科学研究所所长王琳琳、哈尔滨市财政证券公司香坊营业部经理陈君、哈尔滨市红河新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理李宗良四起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一、高潮虚报注册资本、敲诈勒索案
高潮,男,1956年10月出生,1978年参加工作,1995年10月任平房区拆迁办科长,1996年6月任平房区拆迁办主任,2001年12月任平房区建设局党委书记(正处级)。
高潮在1996年初申请哈尔滨市台兴工贸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时,虚报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后继续欺骗有关主管部门,通过了历年年检。
高潮在2001年-2002年间,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以欺诈、要挟等方法,分次、数额不等地强行索取他人财物。
二、王琳琳挪用公款案
王琳琳,女,1962年9月出生,1982年参加工作,2001年5月任哈尔滨市纺织科学研究所所长(正处级),同时兼任哈尔滨市纺织科学研究所试验厂负责人、哈尔滨环亚针织服装有限公司负责人。
2001年9月至2003年4月,王琳琳利用职务之便,擅自将国家、哈尔滨市相关部门的下拨款项及自有资金转到其个人投资的公司,共计金额167.7万余元。其中,103.09万元用于其个人公司从事经营活动。
三、陈君挪用公款案
陈君,男,1955年8月出生,1973年参加工作,1993年8月哈尔滨市财政证券公司香坊营业部经理(副处级)。陈君任香坊营业部经理期间,非法挪用公款500万元进行投资赢利性活动。
四、李宗良受贿案
李宗良,男,1961年7月出生,1980年参加工作,2000年任哈尔滨市红河新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理(副科级)。李宗良在担任红河新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20万元;用公款先后到大连、广州等地旅游;在2000年-2002年间,因工作渎职,给公司造成80余万的经济损失。同时,设置账外账,将收取的住户私自拆改罚款存入小金库,共计26.99万元。李宗良现已被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叛处有期徒刑11年。
中共哈尔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哈尔滨市监察局作出决定:对以上四起违纪违规案件的主要当事人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公职处分。其中,高潮、王琳琳、陈君三人已被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闻发布会由哈尔滨市纪委副书记李桂蓉主持并讲话,哈尔滨市监察局局长佟彦、哈尔滨市纪委常委戴雷、曹文斌以及各党政机关等代表出席了会议。(新华社 作者:徐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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