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宝鸡讯(记者 荣忠)2003年12月21日,宝鸡市陈仓区农民罗红社挖宅基地时,挖出青铜器、陶器、石圭等文物9件,并于次日如数上交给文物单位。昨日,宝鸡市、陈仓区政府及文物单位,对护宝、献宝有功的罗红社表彰奖励。
2003年12月21日下午4时许,陈仓区虢镇洪源村村民罗红社雇了几名民工,在他家新批的宅基地开挖地基时,挖出4件青铜器、4件陶器和1件石圭。罗红社让人将现场保护起来,并向陈仓区政府报告此事,随后将9件文物交到陈仓区博物馆工作人员手中。经有关专家鉴定,罗红社所献的9件文物是春秋时期的。
发现文物后,曾有人鼓动罗红社将文物归己所有,甚至有人劝他将文物卖给文物贩子,但罗红社不为所动。昨日,宝鸡市政府、陈仓区政府及文物单位给罗红社披红戴花,奖励2000元现金,并向他颁发了“保护文物光荣”的奖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