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总结中,许多单位无论制定规划,还是提出奋斗目标和措施,都坚持了高标准,这对促进《纲要》落实,推动部队全面建设是十分必要的。然而,也有的单位把高指标与高标准混为一谈,无视基层的承受能力和落实条件,提了一些脱离实际的高指标,比如《纲要》规定基层重大节日有晚会,有的部队则要求每月有晚会;《纲要》规定基层保持一名以上具有等级厨师水平的炊事员,有的部队则要求保持2名以上;《纲要》规定基层单位要有一个储藏室、晒衣场、洗衣房等,有的单位规定要达到2—3个这样的设施,等等。还有的层层加码,互相攀比,你定的指标高,我比你更高,硬是把基层塞进“高压舱”,结果势必助长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 这里有一些认识问题要解决。有的同志认为“井无压力不出油”,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才能激发基层的主观能动性。这种看法不全面。“井无压力”的确 “不出油”,但须知:“出油”的前提是“有油”,如果井底没一点油,你的“ 压力”加得再大,也将徒劳无功。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也是这个道理。我们当然要激发基层的主观能动性,有了这种能动性,可以想出办法,克服困难,实现预想的目的。但主观能动性必须建立在客观可能性的基础之上。我们常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有客观可能性,一味地讲主观能动性,势必走向主观唯心论。总之,高标准一定要坚持,高指标一定要摒弃。 有的单位提高指标,缘于有的领导急于“烧三把火”创造政绩。应该说,这种心情完全可以理解。问题在于创造政绩要遵循客观规律,使主观符合客观。从实际出发提指标,看起来似乎不那么高,但部属感到“跳一跳,够得到”,完成任务就有信心。相反,指标提得太高,超出了基层的承受能力,势必挫伤官兵的积极性,就难以完成下达的任务,领导要创造政绩的愿望也就会落空。这就是辩证法。领导干部上任后不是不可以“烧三把火”,问题在于烧什么、怎么烧、为谁烧。如果“三把火”非烧不可的话,我觉得首先应该烧一烧急功近利的浮躁心理,烧掉脱离实际的主观主义,不然创造政绩的“三把火”是烧不好的。 基层建设的高标准是什么?就是《纲要》中各项原则、规定和要求。各个部队情况千差万别,有条件的部队可以提出一些高于《纲要》要求的指标,但一定不能一概而论,一定不能脱离实际。坚持工作高标准,同时还要给基层创造必要的条件,如及时的指导、起码的经费和必要的时间等等,否则无异于“既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 (作者 翟秘廷)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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