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某讲师对外宣称,将出版一部暂名为《新闻炒作学》的新著,并将在该校开设一门名为“商业策划与新闻炒作”的课程。消息经媒体报道之后,立即引起轩然大波。各界人士纷纷提出质疑,认为开设“新闻炒作学”课程违背了新闻职业道德,甚至有网友斥责该讲师已经“丧失了做人的良知”。近日,该讲师通知院方,表示放弃开设“商业策划与新闻炒作”课程的申请。 表面看来,不合时宜的“炒作学”在重重压力之下被迅速扼杀,该讲师的开课与著作计划亦已流产。其实,众多读者和评论者并没有注意到问题的实质。在笔者看来,这位讲师不但没有失败,相反却取得了巨大的胜利。因为他成功地将“炒作学”在自己身上进行试验并取得了相当的效果。 笔者平时对这位讲师的为人略有所知,但在这里不便透露其姓名,否则有帮其“炒作”之嫌。笔者想要表达的观点是,开设“炒作学”课程绝不意味着主张“新闻造假”和鼓励“恶意炒作”,更与个人的道德素质无关。“犯罪学”也有人研究和讲授,谁会认为研究“犯罪学”是为了撺掇大家犯罪? 事实上,“新闻炒作”现象早已是客观现实,无论在娱乐领域还是在商业领域,“炒作”可谓无处不在。一般来说,“炒作”的目的无外乎吸引眼球、扩大影响。之所以大家普遍反对开设“炒作学”课程,除了大众对生活中经常发生的恶意新闻炒作的普遍反感之外,更多的原因恐怕在于,“炒作”在当前还只是一种新闻操作行为而已,还没有博大精深到专门设立一门学科来进行研究的地步。从这位讲师透露的《新闻炒作学》的内容来看,更大程度上只像一项专题研究,充其量是一篇长一点的论文,完全算不上宣告一门新学科成立的“开山之作”。 这位讲师提出放弃开设“商业策划与新闻炒作”课程,其实也只是放弃该课程的名称而已。他一定知道,只要将课程名称中的“炒”字换成“运”字或其他的合适字眼,完全可以将课程成功开设,并且光明正大地讲授下去。至于课具体怎么讲那就谁也管不着了,只要老师讲得有理,学生听得带劲就行。教学过程中是否坚持使用“炒作学”的名称也已不是那么重要。重要的是,经过一番成功“炒作”,该讲师提高自己知名度的目的已经达到,将来选修其课程和购买其著作的人只会增多不会减少。 (作者 李清)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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