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京:春节期间禁放烟花爆竹区域已经确定 |
|
|
| NEWS.SOHU.COM 2004年01月02日10:48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
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我要“揪”错】【推荐】【字体:大 中 小】【打印】 【关闭】 |
|
|
【南京日报报道】(见习记者钱奇)记者从近日召开的我市烟花爆竹禁放及市场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节日期间禁放烟花爆竹区域已经确定。
据了解,今年的禁放区域范围与去年基本相同,玄武区、白下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下关区区域,以及栖霞区、雨花台区、浦口区、大厂区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均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运输、携带、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含电子鞭炮)。其中,去年区划调整并入建邺区的沙洲、江心洲、双闸三个街道今年不划为禁放区。
据介绍,南京周边部分地区对燃放烟花爆竹的开禁,使得一些市民的禁放意识开始松懈,近年来违禁燃放现象明显增多。2003年春节期间,我市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火灾就有8起。
据悉,烟花爆竹销售点必须持有公安部门发放的《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禁放区域内不得销售。去年,我市允许进入南京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共有31家,有销售资格的经销点2048个。
有关人士介绍,去年,六合某非法烟花生产企业出现爆炸死亡事件后,六合地区的非法生产活动已经被全部取缔。而六合区、浦口区市面上的零售非法烟花爆竹,历来要占到总数的50%,货源主要来自邻近的安徽等地,市烟花办为此将加大打击力度。
(编辑 云翔)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