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现在,我吃肉的时候,还常常想到“猪的浑身都是宝”。 关于猪的这个真理级认识,我是小时候学到的。那时候公社号召广大社员同志们在家里养猪卖到供销社里,以保障城市居民商品肉的供给,讲的就是这个道理。论证说,猪肉可以吃,猪毛可以制造很多东西,猪的粪尿还可以肥田,“猪多肥多,肥多粮多”,所以养猪就是对革命作贡献。后来,我研究过“浑身都是宝”这个说法,发现不仅猪是如此,把它用到哪一种动物身上,都可以说很恰切。 “猪的浑身都是宝”,是一种工具论的看法。人对猪其实无所谓,甚至可以是厌恶的,但它的有用性使你重视它,重用它。在一篇小说里,王朔写过一些人跳欢快的丰收舞,扮演一群公社的猪纷纷表达“先杀我”的心声。这个“拟猪化”的舞蹈,可以说是对猪的本能的极大歪曲,但符合人的价值观。在人眼里,猪的价值就在于被杀,杀掉它就是对它最大的重用。人对杀猪很快乐,所以猪也要对自己被杀感到快乐。 猪就是被杀的,这使我们在看猪时,采用一种“解构”的眼光:这块肉好吃,那块不好煮烂。当然,也有一些动物享受了不被我们随时投之以屠宰眼光的待遇,它们被称为“人类的朋友”,如狗、如牛、如马。一头骡子值多少钱,代表着“骡格”的高下,它被重视、被重用,不是以被杀为前提,而取决于驮物的能力,直到能力消减到了受不起重视为止。 到现在为止,我还没有说到把“浑身都是宝”的道理用到人身上会如何。这说明我存在着某种禁忌,不能设想人浑身是宝不是宝的问题。关于人,我学到的道理是“人是最可宝贵的”,这是整体上肯定人的价值,而不是用“浑身是宝”那种解剖学的眼光。这个道理说明人的价值在于其生命,而生命是不能以“零件构成”的价值来换算的。一个事物被说成“浑身是宝”,往往意味着其价值在被解剖和分拆后才能实现,验之以动物,则要毛是毛、皮是皮、肉是肉、骨是骨才好;而凡被认为“宝贵”的,都是整体上论其价值,例如“人最可宝贵”、“这件玉器很宝贵”,都是如此,拆卸不得。 但“人最可宝贵”其实是相当抽象的说法,往往不用来具体指到某个人,具体的这一个人、那一个人,则经常是并不宝贵的。在这个意义上,人的宝贵性不如玉器,抽象上宝贵,具体到这一件那一件也宝贵。具体的人是否宝贵产生了疑问,在于衡量的标准从生命的无上价值转到了生命在使用上的有用性。这时候,人像动力机标注马力那样,被标注了“劳动力”,像骡子的价值衡量标准一样,“劳动力”的大小决定了他的价值,这个标准全局性地标定了人的价值,生命的个别性就不重要了。 以“有用性”来评估,人的价值在于他能做些什么事,能搞科研、搞经营、搞管理呢,还是只能种地、打工、开机器,这相当于区别宝马与驽马。大家都开始研究人的用途,“废物”、“废物点心”、“不如死掉算了”、“人力资源”、“消耗粮食”等概念被大量批发。一个人“无能”的人,很容易被认定为“该死”。这个意识的弱形态意指违法犯罪的人以及其他“可恶的人”,强形态更是将各种“不劳而食”的人一网打尽,既包括罪犯和“可恶的人”,还包括养不活妻儿子女的人和孤寡残疾,这符合作为当代大众哲学和一般理性的“经济”观点。 就这样,很多人的价值被否定了,也就是说,在观念中很多人已经被杀死了。我想这是现实中我们会经常看到群死群伤的一个源头。 为什么在这些死亡中,死者的身份总是相似的?如果保证一个人的生命和安全的费用比这个人能创造的产出还要高,那么再去保证他的生命和安全就不“经济”了。这些人生或死,只不过是某种程度上的病菌的自生自灭。他们生,为的是维持自己能够活着,其社会意义则是作为“养活”了多少多少人的不凡成就的统计数据;他们死,则是将“无能(或者没有大用处)的人死不足惜”的观念变成现实。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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