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普宁一制衣厂发生火灾 造成4人死亡5人受伤
“入冬以来,我省火灾形势十分严峻,重特大火灾频频发生!”昨天(1、2),广东省公安厅召开切实加强当前消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全省各地紧急行动起来,针对住人小档口、小商店、小作坊等“三小场所”火灾多发情况,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12·31”火灾因线路短路
广东公安消防总队总队长雷盛武在会上通报:2003年12月31日凌晨,广州市白云区金钟横路志民汽车护理中心因照明线路短路引发火灾,造成8人死亡,直接财产损失约10万元。
火灾发生后,公安部副部长白景富作出批示,要求“严查、严防各种火灾事故”。黄华华省长指示要“继续做好善后工作,尽快查明原因,总结教训,防止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要“提醒各地,冬季干燥,特别要落实责任制,做好防火工作”。
去年第四季度粤火灾增多
王华元、梁国聚、游宁丰、李容根等省领导也相继批示,要求认真剖析事故原因,全面排查存在隐患。据初步统计,第四季度全省共发生火灾5366起,死83人,伤88人,直接财产损失2300万元,四项数字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54.9%、66%、23.9%和32.3%。
雷盛武介绍,最近广州白云区、普宁等地相继发生死亡8~9人的重大火灾事故,均在小档口、小作坊内,这些“三小场所”的共同特点是: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普遍非常薄弱;自防自救能力低下;为了方便和节约成本搞“前店后厂”、搭建住人阁楼、储存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在店铺里生火做饭等;乱拉乱接电线电器,火灾隐患严重。
小档口不准生火做饭
省公安厅副厅长何广平强调,预防消防事故,是人命关天的大事。会议作出重要决定:全省必须采取有力措施,落实消防安全“六不准”:不准在“三小场所”内搭建阁楼;“三小场所”住人不准超过1人;不准在“三小场所”生火做饭;不准超量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不准乱拉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准堵塞“三小场所”的火灾逃生通道,对住人的“三合一”、“二合一”的“三小场所”,违反国家消防法律法规的,要坚决予以整治。
老板趁消防兵没到藏尸体
又讯(记者陈翔)“消防官兵还没到,老板就把5具尸体藏起来了。”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副总队长苏志强透露,12月14日发生的普宁大火,实际死亡人数已上升为9人。
是日凌晨2时24分,揭阳普宁市流沙镇湖东村一家庭作坊式服装加工场发生重大火灾,过火面积417平方米,大火于3时05分被扑灭,消防队员从火场中救出13名员工。经初步查明,火灾是由于服装加工场南侧墙顶电源线路短路引燃周围可燃物蔓延成灾。火灾发生后,老板秦某与其家人逃逸。据了解,发生火灾的家庭服装加工厂为家庭式作坊,主要生产内裤。车间、仓库与员工集体宿舍混置,属于典型的“三合一”厂房,整个厂房只有一个出口,发生火灾时已上锁。
当时得到证实并公布的伤亡情况是:4名女工死亡,5人受伤(其中3人重伤)。苏志强透露,后经查实,老板在消防官兵还没到的时候,将5具尸体拖走藏匿,当时消防官兵只找到4具尸体。后来通过对失踪人员的清点,已查实死亡人数为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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