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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沈阳改善投资环境大幅度削减行政审批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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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1月04日17:56 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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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沈阳1月4日电(记者姜敏)经过三轮的彻底清理,沈阳市共取消行政审批事项990项,仅保留239个行政审批事项。这是1月4日下午沈阳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宣布的。
沈阳市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改善投资环境,自2002年4月起对全市原有的1229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第一轮清理,共取消了928个审批事项,一次削减幅度达76%。同年12月,市政府对当时保留的301个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第二轮清理,又取消了17个审批事项,并在市区两级公开办事大厅开展“一站式”服务,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
为适应东北振兴的需要,促进政府工作全面提速,沈阳市按照“削减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的原则,从去年11月起对保留的284个审批事项开展了第三轮清理,削减45项,仅保留审批事项239项,其中审批事项133项,初审76项,备案事项30项。同时减少审批环节,削减审批要件。经过认真梳理整顿,全市38个具有审批职能的部门均进入公开办事大厅开展“一站式”审批,除在办事大厅可当场办结的事项外,其余事项均可在部门内的一个部门集中办理。审批程序比较复杂的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取消、合并了部门审批事项中不必要的审批环节,由过去的三段式审批改变为目前的两段式审批,极大地方便了办事者。人事局在干部跨地区调动审批中,取消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要件,市建委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审批、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等5项审批中减少了9种要件。市外经贸局改变了过去办事大厅窗口接件,送回局内业务处室审批的方式,将进出口经营权、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等5项审批事项,审批业务量占全局80%以上的审批权完全授予办事大厅窗口首席代表,全部审批工作可在办事大厅内完成。
为提高审批效率,沈阳市政府对各部门每项审批的时限进行重新认定,挤掉原承诺时限中的“水分”。民政部门将民办非企业登记的承诺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缩到3个工作日;市房产部门将房屋面积测量机构资质审批由原来承诺30个工作日调整为即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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