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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海关加强打击违法挟烟入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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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1月05日15:53 广州日报大洋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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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于2003年10月2日由深圳返港的73岁香港男子,被海关驻罗湖管制站人员在他所携带的三个旅行袋内,查出7800支未申报的未完税香烟。其后他被控以“进口应课税品条例适用的货品”及“未有作出申报”罪行,最近被法庭判监禁两个月及罚款300元。
海关发言人今天说,这是返港人士首次被控告“进口”而非“拥有”应课税品条例适用的货品罪名,相信法庭判监的裁决对日后可能的违法者带来大的阻吓作用。
根据《应课税品条例》,任何年满18岁及离港不少于24小时的香港居民,于返港时可携带60支免税香烟供本人自用。根据该条例,拥有超出免税优惠规定数量而未作出申报的香烟,即属违法,最高可被罚款100万元及监禁两年。
发言人强调,海关驻边境管制站人员已经加强截查入境旅客,以防止滥用香烟免税优惠。他指出,海关驻罗湖管制站人员从2003年12月19日至今年1月2日共侦破71宗涉及香港居民滥用香烟免税优惠的案件,拘捕71名涉案人士,并检获29740支未完税香烟,价值47584元,应课税值为23910元。(林志文)(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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