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罗干:大力加强法律服务 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 |
|
|
| NEWS.SOHU.COM 2004年01月05日19:26 中国新闻网 |
|
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我要“揪”错】【推荐】【字体:大 中 小】【打印】 【关闭】 |
|
|
中新社北京一月五日电(记者朱大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在今天召开的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上强调指出,要大力加强法律服务工作。
罗干说,要继续按照中共十六大提出的“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的要求,自觉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工作的大局,充分发挥广大法律服务人员的专业优势,积极拓展法律服务领域,丰富法律服务内容,提高法律服务水平。
他指出,要不断发展律师队伍,鼓励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面向社区,面向农村基层,为普通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切实解决普通群众打官司难、请律师难的问题。要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努力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为困难群众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帮助,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罗干说,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发挥法律保障、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等职能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优质服务和可靠保证,为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服务。
他说,要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切实加强新形势下的监狱、劳教、安置帮教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为维护稳定第一道防线的重要作用,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要切实抓好国家公职人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罗干指出,司法行政系统要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要继续推进监狱体制改革试点,努力探索完善中国特色的刑罚执行制度;推进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试点,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的律师制度;继续深化公证体制改革,积极推动公证立法;进一步完善司法考试制度和司法鉴定制度。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