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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厅发布10条硬措施 确保春运道路交通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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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1月07日09:21 长江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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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省公安厅向社会公布10条硬措施,强化我省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省公安厅将严禁下列交通违章行为:无“2004年春运车辆临时检验合格证”、“春运准驾证”的9座以上(含9座)客运车辆和公路客运驾驶员从事春运的,一律滞留车辆并卸客转运;非法拼装车、报废车从事客运的,一律扣车、卸客并强制报废;机动车驾驶员持假牌、假证从事春运的,一律扣车、扣牌、扣证;客运车辆超员20%以上的,一律从重罚款、扣证并卸客转运;货车、农用车、拖拉机载客的,一律扣车、卸客并扣证;在国道、省道和高速公路上违章停车及在高速公路上违章上、下乘客的,一律从重罚款、扣证;客运车辆在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明令禁止通行的地区强行通行的,不听公安机关劝阻者,一律拘留、罚款;机动车驾驶员酒后驾车和超速行驶的一律从重罚款、扣证。
同时,对因上述违章行为而造成事故死伤后果的,一律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刑事责任;对正在持械抢劫的车匪路霸,依法正当防卫,致其伤残或死亡的,不负法律责任。省公安厅表示,欢迎广大群众举报危及春运安全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公安机关一经查证属实,将对举报者予以奖励。(记者王志新通讯员谢先国 宋筱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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