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台商虚假出资百万美元被判3年罚款50万元 |
 |
 |
| NEWS.SOHU.COM 2004年01月07日04:54 广州日报大洋网 |
|
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我要“揪”错】【推荐】【字体:大 中 小】【打印】 【关闭】 |
 |
|
虚假出资98万美元的台商王荣田一审被判刑后,不服提出上诉。近日,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以虚假出资罪判处王荣田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0万元。
现年53岁的王荣田是台湾省台南人,住在基隆市基经路。1995年,台湾翔一机械、香港桥凌、美国乐事得等商定在淮北成立安徽宏业皮革有限公司,香港桥凌退出后,王以香港万利亚公司的名义加入。同年9月18日,王等人与安徽红方集团约定,宏业公司注册资金为980万美元,其中王的香港万利亚公司出资98万美元,董事会任命王为副董事长。
1995年10月25日、11月28日,王代表公司将进口聚氨脂、麂皮转卖给相山区树脂厂和烈山区麂皮厂,免税663万美元,1996年在其工商登记中出现一份伪造的验资报告书,虚假证明万利亚公司出资额为98万美元,2000年8月1日,淮北淮信会计师事务所认定其没有出资。
烈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后,王以烈山人民法院无权管辖,且证据不足等提出上诉。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认定,作为股东之一的王荣田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合同约定出资98万美元而未交纳,数额巨大,已构成虚假出资罪,维持原判。(杜恒)(来源:江淮晨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