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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照超市祝贺条幅署名清华 此举侵犯名称权(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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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1月08日02:13 北京娱乐信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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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超市没有营业执照?前天开业的时候可还挺热闹的。”昨天,当丰台工商分局右安门工商所和右安门城管分队的执法人员来到物美超市西铁营店,勒令这家无照经营的超市停业时,附近的居民都挺纳闷。
昨天上午,记者随执法人员来到超市门前时看到,门口挂着几道条幅,上面写着“热烈祝贺物美超市西铁营店隆重开业!”而下面的落款竟然分别是“清河看守所赠”“大钟寺派出所赠”“中关村派出所赠”的字样,在另一个条幅上还写着“清华大学赠”。
而执法的城管队员告诉记者:“这些条幅我们都调查过了,是超市的老板假借别人的名义自己弄上的,这些单位的负责人都否认向他们道过贺。”另外,这里的灯箱广告牌也都没有办理相关手续,他们将按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将条幅撤掉,并进行处罚。
随后,记者进入超市,里面的顾客正在挑选商品。当工商人员让超市负责人出示其营业执照时,他只拿出了一张卫生许可证的复印件,并说营业执照正在办理中。而1月5日是个吉日,所以就提前开业了。
执法人员说,这种没有营业执照就擅自开业的,将先让其停业,并让负责人到工商所接受处罚。“我们要先调查一下这两天的营业额,并根据相关法规对其进行处罚,没有营业执照就有可能存在偷税漏税的问题,也属于无照经营。”
记者联系到了物美总公司。对此,物美总公司发展部的负责人周女士说:“这家便利超市确实是在总公司注册的正规店,但开业的手续正在办理中。可能是超市方面为了提前适应周围的环境而在试营业。”
对此,北京正理律师事务所刘伯箐律师说,超市没有营业执照就开业是违法的。而他们在没有争得别人同意的情况下,却打着别单位的名称挂条幅,属于侵犯了其他单位的名称权。这些被侵权的单位可以根据民法对其进行起诉,如果造成不良影响,要给予赔偿,并要求其赔礼道歉。
信报记者 赵 磊/文并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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