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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娼嫖皆不罚” 台湾拟修改“社会秩序维护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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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1月08日10:01 金羊网-新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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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讯 经过冗长讨论,在一片争议声中,台“内政部”6日终于确立性产业将朝“除罪化”的政策方向修正。首先将修改“社会秩序维护法”中“罚娼不罚嫖”的规定,未来“娼、嫖”行为皆不罚。
据台湾媒体报道,“内政部长”余政宪表示,“仅罚娼却不罚嫖”的立法规范,不合理、不公平,朝“性交易除罪化”原则规划修法,是参酌了许多学者专家的意见。至于是否设置“性产业专区”,由于牵涉的相关权责部会甚广,且专区觅址不易,社会大众意见又极端分歧,将另从长计议。“社会司长”邱汝娜表示,罚娼不罚嫖,屡遭妇权运动者的抗议。在市场供需原则下,性交易若只罚性工作者却不罚嫖客,不全符情理。“内政部”政务次长许应深也表示,民众对性产业合法议题争议极大,“内政部”在逐步朝“除罪化”方向推进的同时,也会顾虑不同意见的民众的观感。
至于“性产业专区的设置”,许应深表示,待民众接受“除罪化”观念后,再逐步推进为宜。现阶段若立刻触及设置专区等问题,难度极高,民众恐怕也不容易接受。(晓航/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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