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活日报:济南建筑施工单位10日前补还工钱 |
|
|
| NEWS.SOHU.COM 2004年01月08日07:46 大众网-生活日报 |
|
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我要“揪”错】【推荐】【字体:大 中 小】【打印】 【关闭】 |
|
|
本报济南1月7日讯(记者 陈峰)“1月10日前省城所有建筑施工单位必须补发所欠民工的所有工钱,否则外地建筑施工单位一律逐出省城建筑市场,当地建筑施工单位将被取消相关资质。”在今天上午山东省和济南市劳动监察部门联合对省城劳动力市场进行的大检查中,劳动监察人员对省城非法用工作出明确表态。
检查现状:非法用工依然存在
今天上午11时,记者跟随劳动监察人员来到位于二环东路的嘉恒商务广场C座建筑工地,其招标单位为济南四建公司,后分包给了江苏南通三建集团公司。从监察情况看,南通三建没有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同时,该公司并没有按照有关规定与所有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劳动部门:民工工资10日前须补还
“1月10日前,省城所有建筑施工单位必须为所雇用的所有民工补发工资,使其高高兴兴回家过年。”济南市劳动监督监察处宋传勇处长今天明确对记者表示。
此外,劳动力市场的非法用工和建筑工程中的非法分包,将成为有关部门今后治理整顿省城劳动力市场的工作重点。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