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以北京市为例 ■周诚 全世界绝大多数大城市都是在汽车代步时代以前形成的,因而难以适应出行汽车化的新形势而发生拥堵。以北京市为例,随着汽车拥有量达到200万辆,交通拥堵问题便悄然降临,而且具有与日俱增的趋势——北京市经常发生拥堵的点段已由去年9月的60多处,增加到去年12月的80多处。因此,应认真进行探索,积极寻找出路。本文从经济学的供求关系角度进行剖析,并参考有关文献给出对策建议以供探讨。 大城市道路资源供求关系剖析 首先应当对于道路资源的供应量进行深入的分析,以便挖掘潜力。从表面上看,似乎这一“供应量”是指道路面积,但是从实质上看却是“交通高峰期主要点段可通过车流量可通车流量”。这一供应量是由道路总面积、道路布局、道路配套设施、交通规则与交通秩序等因素所决定的。 其中,“道路总面积”是决定可通车流量的最基本因素,由道路的条数、长度、宽度等决定。据有关专家估算,像北京、上海、广州这样的大城市,道路面积占整个建成区面积的比重,至少应当达到20%,而目前不过约10%,实属“先天不足”。“道路布局”是影响可通车流量的极为重要的因素。它包括道路条数、道路分布、路网形状等;应当做到:主干路与辅助路相结合,环形路与放射路相结合,四者相辅相成,以一切大型“集落”(人群积聚的固定场所)为单位,消除盲肠路和死角,实现四通八达、畅行无阻。“道路配套设施”主要包括:立交桥、简易立交设施:其功能是消除车辆左转弯的障碍,使得车辆东西南北畅通;行人与自行过街桥涵:行人与自行车通过“斑马线”横穿马路,既不利于机动车的畅行,又极易造成事故;公交港:“公交港”既便于公交车停靠、调度又便于乘客换乘;高速路进出口:只有进出方便,方可提高高速路的效率。 上述三项,均属于道路方面的“硬件”;至于“交通规则与秩序”则属道路方面的“软件”。在“硬件”为已定时,“软件”的作用便至关紧要。 下面,接着就车流对于道路的需求问题进行分析。这一需求量的具体化,便是“交通高峰期主要点段需要通过车流量(需通车流量)”。它是由本市车辆拥有总量、上班族人数、上下班用车构成、上下班时间集中状况、外地车进入本市流量等因素所决定的。 其中,“本市车辆拥有总量”,是本市上路车流量的基础;“上班族人数”决定着用车族的人数;“上下班用车构成”是指公交车、小轿车、自行车等所占比重;“上下班时间集中状况”是指全市上班族集中在同一时间上下班,则在此时段内需通车流量大,反之则小;“外地车进入本市流量”,可通过实测求出概数。 这样,城市交通中的供求关系便可具体表述为“可通车流量”与“需通车流量”的供求平衡关系。 进一步,需要按照统一的标准将车流加以量化。换言之,车流量是指在一定时段之内、在一定的点段上所通过的车辆数。首先,要确定时间即“时段”。交通拥堵即交通高峰期的拥堵。每个工作日的交通高峰期为下班时的傍晚5:00—7:30,路与车的矛盾基本上浓缩在大体上两个半小时之内。有资料表明,在交通高峰期,北京市内汽车平均行驶速度已由过去每小时20多公里降低到10多公里,效率已经很低了。尽管目前我国主要大城市,已经呈现高峰延长、低谷不低的状态,即路网始终处于高负荷状态,但是,这只是高峰畸高而产生的波及效应;一旦高峰期拥堵得到缓解,波及效应便会迎刃而解。其次,要确定地点即“点段”。例如目前北京市经常发生交通拥堵的点段为84个,从中筛选出一部分具有代表性的即可。第三,要测定在上述时段、点段内的车辆通过量(包括可通量和需通量)。为准确起见,应当把各种车辆折合为“标准辆”,否则难以统一计算和比较(笔者的粗略测算结果是:综合考虑载人量、车速和占路面积等3个参数,则自行车、小轿车、公共汽车三者的运输效率比为1∶3∶20)。掌握了上述情况和相关数据,便可进一步分析每一个点段的交通供求量并采取对策。 增加供应与压缩需求相结合,双管齐下缓解大城市交通拥堵 交通拥堵意味着供应小于需求。为此,当然应当是双管齐下——既要增加供应又要降低需求。 第一步,增加道路资源供应量。首先,关于增加道路面积与改善道路布局。例如,北京市二环路以内的面积仅占市区总面积的6%,却集中了全市机动车交通量的30%,当然会拥堵。应采取的对策至少包括:增加路网密度,拓宽一切胡同、大楼之间以及居民区之间甚至居民区内的通道等,为主干道分流;增加放射性道路,使横向路纵向相连;暂时把部分绿地改造为辅助道路,而以屋顶、外墙面的立体绿化作为补偿;占用部分富裕人行道作为自行车道,而为机动车腾出一定空间。 其次,改善道路配套设施和辅助设施。主要包括:主要地区全部立交化(含“简易立交”);在主要街区实现行人过街桥涵化。为了确实方便行人,桥涵的间距应当小于300米;增设公交港,改善高速路进出口,增加停车场(含停车楼)以避免路旁停车而影响道路通行;完善交通规则和改善交通秩序。例如,澳门和青岛等城市,主要依靠扩展“单行道”而疏导交通的经验,值得重视。此外,降低出租车的空驶率(定点停车、电话呼叫);鼓励小轿车的多人搭乘(如减免通行费等);等等。 第二步,千方百计地降低对于道路资源的需求。首先,控制汽车拥有量和上路量。主要包括:(1)控制小轿车拥有量。应采取的具体举措为收取较高的汽车牌照费,以控制汽车的购买。例如在香港,购置私家车要交纳40%—60%的首期登记税,其私家车数量仅相当于人口总量的5%。上海也征收控制性汽车牌照费,收效明显。有人认为,限制汽车购买,会对于国民经济的发展产生消极影响,不宜采取。笔者认为,对此应当辩证地、全面地看待。片面地追求GDP的增加,而忽视城市生活质量的降低,显然是不恰当的。(2)通过提高汽油税控制上路汽车数量。这是诸如伦敦、香港等大城市长期以来采取的十分有效的举措。(3)通过收取上路费控制高峰期严重拥堵的地区、路段的上路汽车数量。在实施中,可通过监视器落实,极为准确和方便。早在1975年新加坡就开始收取“拥堵费”,收效极为明显。1991年起挪威的几个城市加以效仿。2003年2月起伦敦规定,在每周一至周五驾车经过伦敦市中心者,必须支付5英镑的费用,其效果十分明显——进入市中心的车辆下降了16%。而且,市政府还增加了收入,用于道路建设,可谓一举两得。从本质上看,市内拥堵地区收费与高速路收费并无任何区别,从而人们是容易理解和接受的。 以上这些举措都是经济性的,即通过经济扛杆以调节对于道路的需求。较之实行行政性的“单双号”控制法要好得多。 其次,要大力发展公交,千方百计地做到公交优先、公交优惠。这样可有效提高客运量,降低道路拥堵程度。在北京市,由于公交发展迟缓,它在人们出行中所占的份额,已由1986年的35%下降到现在的26%,亟待提高。诸如增加公交专线;交叉路口公交优先;在城市边缘开辟小轿车免费换乘停车场;为骑车人转乘公交车提供种种便利等举措,都不应轻视。从长远来看,则大力发展轨道交通,对于降低路面拥堵作用最为明显。 第三,实行“错时上班制”——错开上下班时间的制度。这是从源头上解决交通拥堵的关键性举措。此举并不需要任何经济投入,只需要进行必要的组织安排。“错时制”可分为两大类。其一,错开城市中同一地区各个单位的上下班时间;其二,同一单位内部的人员,错开上下班时间(特殊单位、工种、岗位除外)。两者可同时并举。为便于相互联系,应当取消午休即实行“八小时一贯制”,这样也有利于来访群众办事;中午可轮流进便餐——国外一般单位都是如此。实行“错时制”之后,假定过去一律早9点开始上班,现改为8—10点上班,而下班时间分散在下午4点—6点之间,从而道路拥堵程度都会显著降低。实行“错时制”之后,上班族的共同上班时间为上午10点—下午4点,仍然长达6个小时,用于相互联系绰绰有余。 第四,减少经常坐班人数。除了那些不到单位即无法工作的单位和岗位之外,其余的每周可仅规定1—2天为集中上班日,其余各日自行掌握,与单位通过电话、电脑、传真机联系即可。其工作状况可通过成果来考察,而不是通过上班日数、时间来考察。此种制度,在国外早已有之。这样做,即使是仅能减少一小部分上班人员,也不应当弃而不用。 第五,强化卫星城,开拓新市区,降低原市中心地区的人口、经济、文化的稠密度,是缓解交通拥堵的釜底抽薪式的战略性举措。全国每一个大城市都应当尽早谋划、尽早落实。不少城市虽然早已注意到这一点,但是其卫星地区的独立性太小,对老城区的依赖性太大,从而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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