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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要求10天内清欠2003年民工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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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1月09日22:07 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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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呼和浩特1月9日电(吴献、李云平)在1月9日下午召开的内蒙古自治区清欠民工工资联席会议上,自治区副主席郝益东要求各部门必须在1月20日之前清欠2003年民工工资。
在这次由全区12个盟市和自治区相关部门领导参加的联席会议上,自治区建设厅厅长李振东介绍,截至1月8日,全区累计拖欠建筑企业工程款68.9亿元,拖欠民工工资7.85亿元,其中政府投资工程拖欠工程款为20.7亿元,房地产开发企业拖欠工程款27.6亿元,分别占拖欠总额的30%和40%。自治区副主席郝益东介绍,全区2003年拖欠民工工资款为2.316亿元,他要求各级政府、部门一定要采取果断措施,确保春节前完成2003年度拖欠民工工资的偿还任务。
其中,财政部门要积极调度和安排资金,保证政府投资项目的工资兑付;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及时受理侵害民工合法权益的劳务纠纷案件;金融部门要加强对建筑企业信用的审查,对不按合同支付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的企业、投资人,减少授信额度或不授信;司法部门要及时快捷受理并审结涉及拖欠工程款、特别是民工工资问题的案件,必要时为民工讨工资提供法律援助;新闻媒体要对清欠不力的部门和恶意拖欠民工工资的典型事件公开曝光。(完)(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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